泰信周期回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2-10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周期回报 基金主代码 290009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086.5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02-09 基金名称 证监许可[2010]1739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2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2月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83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699,138,690.6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51,857.7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99,138,690.66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1,857.71 合计 699,290,548.37 注: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1年2月9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封闭期为1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期间,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和转换本基金份额,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进入基金的开放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封闭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基金封闭期届满后某一时段进行本基金的集中申购。在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暂停。如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集中申购,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应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具体情况届时将另行公告。 自封闭期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可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开放期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