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9-12-06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A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起对旗下 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旭光电”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东旭光电”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 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