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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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 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 知》(银发〔2017〕235 号, 以下简称人行 235 号文)的规定,基金 公司应加强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在建立或 者维持业务关系时, 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 了解相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登记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 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同时了解、收 集并妥善保存信息和资料,包括非自然人 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 信息及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等。 根据此项规定,泰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特此提醒非自然人客户,请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联系我司直销柜台 或代销机构,并根据销售渠道的要求配合办理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 有 人信息的补充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9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人行 235 号文和相关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