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0/09/04)
2020-09-04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9月1日 送出日期:2020年9月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基金代码 290003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07-10-3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 日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08-10-10 何俊春女士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6-04-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03-18 基金经理 钱鑫先生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7-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09-01 郑宇光先生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7-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票一级市场申购及适当的 二级市场投资等手段谋求高于投资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可分离性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品种。上述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权证的投资,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非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计划中,投资策略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选股 (或债券)计划组成,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 及利率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等等的动态分析,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 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 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申购费(前收费) - - 该基金的申购费为0 赎回费 N<7天 1.5% - 7天≤N<30天 0.1% - N≥3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70% 托管费 - 0.20% 销售服务费 - 0.3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 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审计费等,按照有关法规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政策等的变化会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产生投资风险。 2、利率风险 指包括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市场供求变化、市场参与主体预期变化等在内的一系列因素导致市场利率发生变化使得债券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3、再投资风险 债券、票据等在偿付本息后或回购到期后获得的资金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由此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收益下降的局面,产生再投资风险。 4、信用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以及由于债券票据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 (二)管理风险 虽然基金管理人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以应有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地为投资人服务,但是仍可能因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研究、管理、判断、决策以及信息占有不全面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失误等因素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前者是指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资产需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在收益性方面可能会有些损失,影响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后者是指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销机构违约、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https://www.f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