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2020-06-18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C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288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7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稳 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稳定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1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 A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4547 288102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各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的 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41 1.0898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78,886.91 4,134,434.6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各 基金份额类别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70,998.22 3,720,991.14 本次各份额类别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125 0.119 注:《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 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 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0 年 6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NAV) 确定日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自基金托管账 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 3.2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只对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 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 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AMC.com)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 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本次分红方 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〇 年 六 月 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