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关于更名的公告
2016-02-27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名的公告 根据《关于核准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 号)、 《关于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函》(基金部函[2009]7 号)、《关于在基金信息 披露文件中启用新基金简称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9]15 号),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 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起,将中信稳 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其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夏稳定双利债 券”。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更名,对原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托管协 议等文件进行修订和更新。 上述事项仅涉及基金更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更名自 2016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