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稳定双利债券:2009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2009-12-21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C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20日生效,截至2009年12月11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877,497.54元。根据《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12月11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准,向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1元。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12月22日 2、派现日:2009年12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12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24日 二、利润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三、利润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1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2月2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定期定额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本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手续。 六、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om 95533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bank.ecitic.com 95558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beijing.com.cn 010-96169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021-962588、400-888-8666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95565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400-888-8888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bigsun.com.cn 0571-96598 1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400-888-8168、025-84579897 1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i618.com.cn 400-666-1618 16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0532-96577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