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旗下十只基金变更基金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5-08-07
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A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十只基金变更基金类型并相应 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8 月 8 日颁布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 投资比例下限由 60%上调至 80%。上述调整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管理的旗下十只股票基金不再符合股票基金的相关定义。现经与该十 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司拟将该十只基金变更 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一、需要变更类型的十只股票基金 基金名称 代码 托管行 成立时间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5 中国工商银行 2005.12.23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8 中国工商银行 2008.07.16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1 中国工商银行 2009.06.16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5 中国工商银行 2010.11.23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8 中国工商银行 2011.09.20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17 中国工商银行 2013.05.28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1 中国农业银行 2012.06.12 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50 中国农业银行 2014.03.19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50 招商银行 2013.02.06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703 浦发银行 2005.02.02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对十只基金变更基金类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各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发 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八、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修改为: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 发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修改为: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三)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发 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修改为: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四)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 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修改为: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五)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修改为: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六)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 发轮动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为: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七)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 “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为: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八)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广 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为: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九)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为“广发新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3、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为: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十)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 改为“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二、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基金” 修改为: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基金” 3、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五、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七)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修改为: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另外,上述十只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 相应进行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涉及的十只基金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020-8393699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gffunds.com。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