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09广汇债(122021)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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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09广汇债(122021)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09广汇债(债券代码:122021)在交易所成交异常,且未反映其公允价格,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9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09广汇债按照银行间的估值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