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开放式基金代销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2-11-26
尊敬的投资者: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方便广大投资者投资开放式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协商,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决定自2012年11月26日起对通过本公司定期定额申购合作基金管理公司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前端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合作基金管理公司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上投摩根旗下基金优惠为原费率的六折),且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首批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管理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广发基金公司、易方达基金公司、宝盈基金公司、博时基金公司、长安基金公司、大成基金公司、东吴基金公司、富安达基金公司、富国基金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泰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华商基金公司、华泰柏瑞基金公司、汇添富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公司、金鹰基金公司、民生加银基金公司、摩根史丹利华鑫基金公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诺德基金公司、平安大华基金公司、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申万菱信基金公司、泰达宏利基金公司、天弘基金公司、新华基金公司、信诚基金公司、信达澳银基金公司、银河基金公司、银华基金公司、浙商基金公司、中海基金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本次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www.gf.com.cn
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5
五、重要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