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6-01-0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由于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
涨跌达到(或超过)7%,2016 年 1 月 4 日自 13 时 33 分起实施指数熔断至收市。根据本公
司之前发布的《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现将本日公
司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情况公告如下:
1、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之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按
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2、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含)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
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
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根
据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处理,请投资者及时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3、场内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上
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
回业务暂停,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
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含)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5
时(含)间提交的业务申请,被确定为失败还是顺延为下一日的申请处理,敬请投资者及时
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2、受市场熔断影响调整开放时间的基金产品与《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
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中的一致。
3、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2)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