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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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由于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 涨跌达到(或超过)7%,2016 年 1 月 4 日自 13 时 33 分起实施指数熔断至收市。根据本公 司之前发布的《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现将本日公 司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情况公告如下: 1、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之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按 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2、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含)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 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 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根 据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处理,请投资者及时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3、场内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上 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 回业务暂停,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 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3 分(含)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5 时(含)间提交的业务申请,被确定为失败还是顺延为下一日的申请处理,敬请投资者及时 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2、受市场熔断影响调整开放时间的基金产品与《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 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中的一致。 3、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2)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