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增加第一创业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11-09
广发内需增长混合A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第一创业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与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1 月 9 日起通过第一创业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037 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000038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267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0268 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50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826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 000827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0942 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68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92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1115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1116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1355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1356 投资者可在第一创业证券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 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 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第一创业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第一创业证券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11 月 9 日起, 对通过第一创业证券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第一 创业证券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详见我司最新公 告: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3、以下基金暂不支持定投业务:广发理财 7 天债 A 类、广发理财 7 天债 B 类、广发集利定期债 A 类、广发集利定期债 C 类、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和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投的日期敬请留 意我司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到第一创业证券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 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第一创业 证券的安排为准。 5、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目 前正处于封闭期,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