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申购金额起点的公告
2015-01-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申购金额起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15 年 1 月 16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起点,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起点调整涉及基金及方案
基金 申购、追加申购、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转换转入起点
1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17 10 元人民币
2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0118 10 元人民币
3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0119 10 元人民币
4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67 10 元人民币
5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14 10 元人民币
6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15 10 元人民币
7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0267 10 元人民币
8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0268 10 元人民币
9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000274 10 元人民币
10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 000275 10 美元
11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000348 10 元人民币
12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000349 10 元人民币
13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0473 10 元人民币
14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0474 10 元人民币
15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477 10 元人民币
16 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29 10 元人民币
17 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50 10 元人民币
18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67 10 元人民币
19 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747 10 元人民币
20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03 10 元人民币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21 162711 10 元人民币
金(lof)
22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2712 10 元人民币
23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2714 10 元人民币
24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LOF) 162715 10 元人民币
25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LOF) 162716 10 元人民币
26 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 270001 10 元人民币
27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02 10 元人民币
28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5 10 元人民币
29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6 10 元人民币
30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7 10 元人民币
31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8 10 元人民币
32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9 10 元人民币
33 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0010 10 元人民币
34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1 10 元人民币
35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2 10 元人民币
36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3 10 元人民币
37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5 10 元人民币
38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联接基金 270026 10 元人民币
39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0027 10 元人民币
40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8 10 元人民币
41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70029 10 元人民币
42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270030 10 元人民币
43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1 10 元人民币
44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3 10 元人民币
45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70044 10 元人民币
46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70045 10 元人民币
47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70048 10 元人民币
48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70049 10 元人民币
49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50 10 元人民币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不同规定的,投
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105828(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