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关于持有的11赣城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1-09-28
景顺稳定收益债券C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1赣城债(代码:122833)2011年9月27日在交易所交易极不活跃,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1年9月27日对旗下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1赣城债按照2011年9月23日的收盘价予以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