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关于新增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和中航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2-09
景顺优信增利债券A
关于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和中航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2月9日起,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和中航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123 网址:www.xyzq.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66 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123 网址:www.xyzq.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66 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