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产业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
2021-04-22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049,974.8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处于支柱产业地位的优质企业,分
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
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
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
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
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挖掘出在制造业转型和升级过程中的优势企业。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
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
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游制造产业指数×80%+ 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7,173,045.17
2.本期利润 17,919,688.2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3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492,357.1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96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29% 1.67% -2.09% 1.51% 4.38% 0.16%
过去六个月 12.52% 1.32% 8.57% 1.26% 3.95% 0.06%
过去一年 48.42% 1.28% 32.05% 1.26% 16.37% 0.02%
过去三年 58.45% 1.30% 21.04% 1.28% 37.41% 0.02%
过去五年 84.96% 1.19% 33.90% 1.12% 51.06% 0.07%
自基金合同 147.49% 1.76% 113.88% 1.36% 33.61% 0.4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股票类资产,其中投资于以制造业为主的支柱产业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将基金资产的 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2 年 1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先后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本基金的 限公司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
基金经 2020 年 10 月 部量化研究员、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
崔俊杰 理、ETF 22 日 - 13 年 理助理兼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
投资部投 理;自 201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资总监 年 7 月起担任 ETF 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
ETF 投资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 2 月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 52.34%,前值 25.40%,受去年 1 季度疫情影响低基数所致;
当月环比 0.69%,与之前基本持平,后疫情时代复苏趋势延续。2 月 PMI 指数为 50.60,维持在 50
以上,略有回调。2 月 PPI 同比 1.70%,前值 0.30%,环比 0.80%,自 5 月以来逐月上升;2 月 CPI
同比-0.20%,前值-0.30%,环比 0.60%,基本保持稳定。2 月 M2 同比增速 10.10%,M1 同比增速
7.40%,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3.30%,增速继续抬升。2 月末外汇储备 3.20 万亿美元。由于海外生产有所恢复,补库存需求仍然旺盛,一季度延续去年三季度开始的高复苏态势,但环比
修复的幅度逐步进入长期趋势区间。2021 年一季度市场各板块走势较弱,上证综指、深证成指、沪深 300、中证 500、创业板指和科创 50 的收益率分别为-0.90%、-4.78%、-3.13%、-1.78%、-7.00%和-10.39%,在去年四季度市场回暖后,多数板块有所回调,各传统行业龙头表现较为稳健,科技企业回落明显。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行业配置方面,重点关注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选股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经营稳定、竞争优势明显、业绩表现稳健的公司。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1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5,722,249.72 67.71
其中:股票 25,722,249.72 67.7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969,195.69 31.51
8 其他资产 296,026.22 0.78
9 合计 37,987,471.6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729,626.17 31.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24,036.12 0.0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2,819.76 0.0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17,126.63 10.45
J 金融业 5,776,326.54 15.41
K 房地产业 1,930,200.30 5.1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26,080.00 4.6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534.20 0.0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92,500.00 1.5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722,249.72 68.61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37,400 2,090,660.00 5.58
2 000002 万 科A 64,000 1,920,000.00 5.12
3 600519 贵州茅台 900 1,808,100.00 4.82
4 002027 分众传媒 186,000 1,726,080.00 4.60
5 002475 立讯精密 47,839 1,618,393.37 4.32
6 002142 宁波银行 35,495 1,380,045.60 3.68
7 600570 恒生电子 15,767 1,324,428.00 3.53
8 000001 平安银行 58,991 1,298,391.91 3.46
9 600036 招商银行 24,200 1,236,620.00 3.30
10 601995 中金公司 24,951 1,183,425.93 3.1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 、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 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 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48 号)。其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7 号)。其信用卡中心因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2,911.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46.09
5 应收申购款 90,068.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6,026.2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
(元) 值比例(%) 说明
1 601995 中金公司 1,183,425.93 3.16 新股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7,131,852.4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668,507.5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2,750,385.1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049,974.81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类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10101-20210224 34,246,004.56 - 34,246,004.56 - -
构 2 20210101-20210223114,154,680.36 -114,154,680.36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