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5-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05-17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5 月 17 日起新增委托兴业银
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0116);
(2)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陈丹
电话:(0591)87844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二、通过兴业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兴业银行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 级)/260202(B 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
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4)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5)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181,C 类 000182);
(7)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252,C 类 000253);
(8)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701,B 类 000707);
(9)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0380,B 类 000381);
(10)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11)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12)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1422,C 类 001423);
(13)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14)景顺长城中证 TMT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361);
(15)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455);
(16)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5);
(17)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065,C 类 002066);
(18)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19)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4)。
本次新增开通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0116)和景顺长城中小板
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在兴业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16 年 5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可实现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注: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
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本公司基金转换最低份额为 1 份,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通过兴业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兴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
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
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兴业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
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
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
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
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