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3-06-14
景顺中小盘混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 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6月14日起对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260115。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18553。 2. 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60%/年。 对于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的投资者收取1.50%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大于7天(含7天)小于30天(不含30天)的投资者,收取0.50%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30天及以上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 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投资范围删除了中小板,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3年6月14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06 (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 言 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与义务,规范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权利与义务,规范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第一部分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前言和释义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 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立《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同》”)。 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 (新增)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 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 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 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 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 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释 义 释 义 … (新增) 第一部分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前言和释义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第二部分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基金的基本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情况 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 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 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五部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基金份额的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申购与赎回 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 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第五部分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基金份额的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各类 申购与赎回 5%。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 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额,A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净申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金额,以申请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中: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第五部分 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与赎回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C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以申请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即为净申购金额 财产。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A类/C类的基金 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C类基金份额净值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 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 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 用后,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 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第五部分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申购与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 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 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 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 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 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 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 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 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 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 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的限制。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 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非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 户非延期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非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户非延期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赎回处理。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 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 第五部分 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 申购与赎回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 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各类基 份额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 … … 事人及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六部分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当 … … 事人及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义务 一、 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 … 第七部分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 C 基金份额持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一部分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本基金主要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 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范围。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 第4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 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 第十三部分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基金资产估 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值 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 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 向过错人追偿。 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 … 3、差错处理程序 3、差错处理程序 …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 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 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 3、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 税收 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 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第十四部分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 基金费用与 提。计算方法如下: 税收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 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 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 第十五部分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基金的收益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 与分配 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 低于该次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 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部分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的收益 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与分配 金额, 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 金额, 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 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第十七部分 累计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披露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 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 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信息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披露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部分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的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变更、终止与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 C 基金财产的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 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监会备案: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二十四部 … 根据正文修订更新 分 基金合同内 容摘要 附件二: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 1、…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三、基金托管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人对基金管 股票(包括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 理人的业务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 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监督和核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 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范围。 三、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人对基金管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理人的业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监督和核查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 四、基金管理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人对基金托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管人的业务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核查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等行为。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 七、交易及清 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 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 算交收安排 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 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 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 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 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承担。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八、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 净值计算和 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 会计核算 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 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份额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公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 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 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九、基金收益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分配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 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 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 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 该次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 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 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 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 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 告、临时报告、各类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十、信息披露 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者盖章确认。 十一、基金费 (新增) 用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 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十一、基金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 用 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 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 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 十一、基金费 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 用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执行。 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复核。 基金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进行复核。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