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景顺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10-22
景顺能源基建混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银行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新增委托上海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海银行的规定为 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上海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1 260112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385(A 类) 2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386(C 类)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二、通过上海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银行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海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 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上海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上海银行为准, 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上海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 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海银行的有关规 定。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海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 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海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通过上海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起在上海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 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上海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 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 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