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2025-08-29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8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5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7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2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2
§12 备查文件目录...... 53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2 存放地点 ...... 53
12.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10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7,393,220.5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09 02326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2,867,212,342.68 份 180,877.87 份
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
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
续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
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
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
股票。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任航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叶才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
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2025 年 1 月 24 日(C 类份额首个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月 30 日) 估值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934,255.60 2,178.21
本期利润 -146,220,041.15 -13,435.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6 -0.095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4.64% -8.9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61% 0.3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1,489,363.18 6,273.4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54 0.034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68,701,705.86 187,151.2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5 1.03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59.82% 0.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5、本基金自 2025 年 01 月 23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5 年 01 月 24 日开始对 C 类份
额进行估值。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2.82% 0.61% 2.47% 0.49% -5.29% 0.12%
过去三个月 -5.13% 1.00% 1.33% 0.93% -6.46% 0.07%
过去六个月 -4.61% 1.04% 0.97% 0.86% -5.58% 0.18%
过去一年 -2.82% 1.70% 13.60% 1.15% -16.42% 0.55%
过去三年 -35.91% 1.40% -5.66% 0.90% -30.25% 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559.82% 1.67% 140.41% 1.24% 419.41% 0.43%
至今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2.82% 0.59% 2.47% 0.49% -5.29% 0.10%
过去三个月 -5.22% 0.99% 1.33% 0.93% -6.55%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0.39% 1.03% 3.51% 0.84% -3.12% 0.19%
至今
注:本基金于 2025 年 01 月 23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5 年 01 月 24 日开始对 C 类份额进
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 95%和 70%,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是 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 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
期为自 2006 年 10 月 11 日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要求。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
×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本基金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等业务资格,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旗
下共管理 199 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任汉唐证券研究部研究员,
香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公司研究员,博时
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刘 彦 本基金的 2018 年 2 - 22 年 201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4 月
春 基金经理 月 10 日 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并曾任研究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22 年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 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我国经济总量企稳回升。国内外商品价格趋势相反,我国出口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尽管美国关税政策对我国出口节奏造成扰动,但上半年我国出口整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上半年特殊再融资专项债资金到位较快,我国地方财政压力有所缓解,化债对财政资金挤占压力减轻。财政靠前发力,国债、特别国债快速发行,1-5 月广义财政支出同比增长 6.6%,显著好于去年同期。抢出口和财政发力共同推动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7%。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3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5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现阶段我国经济继续呈现出以价换量特征,生产较强,但价格压力较大,GDP 平减指数连续 9
个季度为负。此外,经济各部门冷热不均,依靠外需和财政托底特征明显。出口继续保持较高景气,同时带动制造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但房地产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压力仍然较大,地产投资继续保持两位数负增长。专项债发行进度缓慢,猜测或与项目储备不足有关。地方政府行为仍偏谨慎,积极化债,固定资产投资实物工作量形成低于预期。由于实际利率水平偏高,地产价格水平仍趋下行,居民资产负债表难以有效改善,行为更趋保守,居民储蓄持续大幅增长,私人部门信用扩张乏力。
由于上半年经济总量完成较好,全年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难度有所降低。不过,关税增加、地产需求边际走弱、财政可用财力受限等三方面问题,很可能使得下半年需求不足压力加大。在推动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逆周期政策或有进一步加码空间。对于海外市场,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主要国家财政、货币双宽松的可能,对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和资本市场流动性都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内需偏弱、物价低位运行的时间比我们预期的更长,但我们对我国经济发展前景始终信心十足。国家转型升级的方向是明确的,全要素生产率必将受益于此、逐步提升。地产及相关产业链占我国经济体的比重逐年下降,对经济整体拖累也在逐步下降。考虑到地产库存分布的不均衡性,以及稳地产政策陆续出台,地产销售规模、价格、投资距离底部不再遥远。一旦资产价格全面企稳,巨量的居民超额储蓄将逐步释放,滞留海外未结汇资金也会回流,国内需求终将重现繁荣。
我们继续看好国内权益市场。特别是基于短期景气下行估值持续收缩的优质公司。企业经营护城河、企业家能力才是股东价值创造的真正来源。感谢基金持有人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更加努力,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更好的投资业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419,252,598.62 102,036,111.15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45,168.17 23,86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558,602,235.31 3,195,279,381.69
其中:股票投资 2,457,306,139.42 3,094,527,326.8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1,296,095.89 100,752,054.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6.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6.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 - -
应收清算款 40,739.82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56,528.31 418,124.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2,978,197,270.23 3,297,757,481.74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549,351.58 3,273,765.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83,631.34 3,434,703.97
应付托管费 497,271.92 572,450.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87.52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278,070.73 226,450.57
负债合计 9,308,413.09 7,507,370.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2,867,393,220.55 3,031,754,882.03
其他综合收益 6.4.7.11 - -
未分配利润 6.4.7.12 101,495,636.59 258,495,229.49
净资产合计 2,968,888,857.14 3,290,250,111.5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78,197,270.23 3,297,757,481.74
注: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2,867,393,220.55 份,其中本基金 A 类份额
净值人民币 1.035 元,基金份额 2,867,212,342.68 份;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人民币 1.035 元,基
金份额 180,877.8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24,267,445.98 -385,810,016.58
1.利息收入 268,346.83 292,497.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268,346.83 292,497.9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5,579,968.29 -68,870,559.62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25,138,586.85 -117,355,316.8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 719,041.09 1,610,153.01
资产支持证券投 6.4.7.16 - -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 - -
股利收益 6.4.7.19 59,999,514.05 46,874,604.17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6.4.7.20 -160,169,910.91 -317,315,035.68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21 54,149.81 83,080.76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1,966,031.12 26,111,272.82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8,725,447.17 22,259,117.1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6.4.10.2.2 3,120,907.86 3,709,852.86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381.03 -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6.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6.4.7.23 119,295.06 142,302.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46,233,477.10 -411,921,289.40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46,233,477.10 -411,921,289.4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6,233,477.10 -411,921,289.40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3,031,754,882.03 - 258,495,229.49 3,290,250,111.52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3,031,754,882.03 - 258,495,229.49 3,290,250,111.52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64,361,661.48 - -156,999,592.90 -321,361,254.3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46,233,477.10 -146,233,477.1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64,361,661.48 - -10,766,115.80 -175,127,777.28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51,260,016.23 - 3,385,277.78 54,645,294.01
购款
2.基金赎 -215,621,677.71 - -14,151,393.58 -229,773,071.29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2,867,393,220.55 - 101,495,636.59 2,968,888,857.14
资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 3,289,525,848.40 - 636,383,084.38 3,925,908,932.78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3,289,525,848.40 - 636,383,084.38 3,925,908,932.78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36,611,038.97 - -433,002,416.90 -569,613,455.8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411,921,289.40 -411,921,289.4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36,611,038.97 - -21,081,127.50 -157,692,166.4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69,734,155.59 - 10,840,267.59 80,574,423.18
购款
2.基金赎 -206,345,194.56 - -31,921,395.09 -238,266,589.65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3,152,914,809.43 - 203,380,667.48 3,356,295,476.91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第 175 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5,526,602,508.06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 1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
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10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 5,528,274,266.0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671,757.9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4 年中国证监会令第 104 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内需
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公告后更名为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是 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 80%。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
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
债券总指数×20%。本基金的原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
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根据更新后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
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7%、3%和 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如有)证券投资基金从
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如有)证券投资基金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如适用)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施减半征收。
(5)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有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419,252,598.62
等于:本金 419,216,222.43
加:应计利息 36,376.19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 个月(含)-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含)至 1 年 -
存款期限 1 年(含)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419,252,598.62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092,105,499.82 - 2,457,306,139.42 -634,799,360.40
贵金属投资-金 - - - -
交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 - - - -
市场
债券 银行间 99,898,950.00 1,291,095.89 101,296,095.89 106,050.00
市场
合计 99,898,950.00 1,291,095.89 101,296,095.89 106,05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192,004,449.82 1,291,095.89 2,558,602,235.31 -634,693,310.40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余额为零。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零。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零。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零。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5,016.15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167,055.33
其中:交易所市场 167,055.33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05,999.25
合计 278,070.73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031,754,882.03 3,031,754,882.03
本期申购 50,792,392.25 50,792,392.2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15,334,931.60 -215,334,931.6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867,212,342.68 2,867,212,342.68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24 日(C 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本期申购 467,623.98 467,623.9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6,746.11 -286,746.1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80,877.87 180,877.8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186,989,626.78 -928,494,397.29 258,495,229.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186,989,626.78 -928,494,397.29 258,495,229.49
本期利润 13,934,255.60 -160,154,296.75 -146,220,041.1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4,183,279.73 53,397,454.57 -10,785,825.1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9,794,067.51 -16,448,158.16 3,345,909.35
基金赎回款 -83,977,347.24 69,845,612.73 -14,131,734.5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36,740,602.65 -1,035,251,239.47 101,489,363.18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2,178.21 -15,614.16 -13,435.9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9,487.07 -49,777.71 19,709.3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82,022.53 -142,654.10 39,368.43
基金赎回款 -112,535.46 92,876.39 -19,659.0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1,665.28 -65,391.87 6,273.41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68,286.8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其他 59.97
合计 268,346.83
6.4.7.14 股票投资收益
6.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138,586.85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25,138,586.85
6.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53,817,652.5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78,493,750.68
减:交易费用 462,488.7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138,586.85
6.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6.4.7.15 债券投资收益
6.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719,041.09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719,041.09
6.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6.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6.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6.4.7.18 衍生工具收益
6.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6.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6.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59,999,514.05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59,999,514.05
6.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169,910.91
股票投资 -159,994,910.91
债券投资 -17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60,169,910.91
6.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9,368.64
基金转换费收入 4,781.17
合计 54,149.81
6.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6.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用 37,191.88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8,6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3,995.81
合计 119,295.06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6月 30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日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
长城证券 - - 64,945,184.59 24.75
6.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61,432.73 24.75 - -
注:(1)上述佣金按协议约定的佣金费率计算,佣金费率由协议签订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上年度可比期间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本报告期内被动股票型基金不再通过股票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可以通过股票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725,447.17 22,259,117.1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5,767,972.95 6,551,964.64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2,957,474.22 15,707,152.5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当年天数。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20,907.86 3,709,852.8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 合计
号混合 A 号混合 C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 3.69 3.69
司
中国农业银行 - - -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3.69 3.6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 合计
号混合 A 号混合 C
- - - -
合计 - - -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2)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
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发生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419,252,598.62 268,286.86 82,756,584.93 291,040.45
活期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
6.4.12 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数量
证券 证券 成功 受限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单 期末 期末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期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位: 成本总额 总额
股)
富岭 2025 年 新股流
001356 股份 1 月 16 6 个月 通受限 5.30 14.44 709 3,757.70 10,237.96 -
日
古麒 2025 年 新股流
001390 绒材 5 月 21 6 个月 通受限 12.08 18.12 178 2,150.24 3,225.36 -
日
亚联 2025 年 新股流
001395 机械 1 月 20 6 个月 通受限 19.08 47.25 80 1,526.40 3,780.00 -
日
毓恬 2025 年 新股流
301173 冠佳 2 月 24 6 个月 通受限 28.33 44.98 173 4,901.09 7,781.54 -
日
301275 汉朔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27.50 56.19 397 10,917.50 22,307.43 -
科技 3月4日 通受限
301458 钧崴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10.40 34.11 701 7,290.40 23,911.11 -
电子 1月2日 通受限
301479 弘景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41.90 77.87 130 5,447.00 10,123.10 -
光电 3月6日 通受限
弘景 2025 年 1-6 个月新股流
301479 光电 5 月 28 (含) 通受限 - 77.87 52 - 4,049.24 转增股
日
恒鑫 2025 年 新股流
301501 生活 3 月 11 6 个月 通受限 39.92 45.22 241 9,620.72 10,898.02 -
日
301501 恒鑫 2025 年 1-6 个月新股流 - 45.22 109 - 4,928.98 转增股
生活 6月6日 (含) 通受限
众捷 2025 年 新股流
301560 汽车 4 月 17 6 个月 通受限 16.50 27.45 190 3,135.00 5,215.50 -
日
太力 2025 年 新股流
301595 科技 5 月 12 6 个月 通受限 17.05 29.10 196 3,341.80 5,703.60 -
日
301601 惠通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11.80 33.85 342 4,035.60 11,576.70 -
科技 1月8日 通受限
泽润 2025 年 新股流
301636 新能 4 月 30 6 个月 通受限 33.06 47.46 128 4,231.68 6,074.88 -
日
首航 2025 年 新股流
301658 新能 3 月 26 6 个月 通受限 11.80 22.98 437 5,156.60 10,042.26 -
日
宏工 2025 年 新股流
301662 科技 4 月 10 6 个月 通受限 26.60 82.50 143 3,803.80 11,797.50 -
日
301665 泰禾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10.27 22.39 393 4,036.11 8,799.27 -
股份 4月2日 通受限
新恒 2025 年 新股流
301678 汇 6 月 13 6 个月 通受限 12.80 44.54 382 4,889.60 17,014.28 -
日
威高 2025 年 新股流
603014 血净 5 月 12 6 个月 通受限 26.50 32.68 205 5,432.50 6,699.40 -
日
603049 中策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46.50 42.85 724 33,666.00 31,023.40 -
橡胶 5 月 27 通受限
日
天和 2024 年 新股流
603072 磁材 12 月 24 6 个月 通受限 12.30 54.45 226 2,779.80 12,305.70 -
日
603120 肯特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15.00 33.43 65 975.00 2,172.95 -
催化 4月9日 通受限
603210 泰鸿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8.60 15.61 286 2,459.60 4,464.46 -
万立 4月1日 通受限
603271 永杰 2025 年 6 个月 新股流 20.60 35.08 126 2,595.60 4,420.08 -
新材 3月4日 通受限
华之 2025 年 新股流
603400 杰 6 月 12 6 个月 通受限 19.88 43.81 57 1,133.16 2,497.17 -
日
汇通 2025 年 新股流
603409 控股 2 月 25 6 个月 通受限 24.18 33.32 100 2,418.00 3,332.00 -
日
注:以上限售股的实际流通日期以上市公司的公告为准。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上年度末:同)。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组
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5 5 年
2025 年 6 月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30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19,252,598.62 - - - - - 419,252,598.62
存出保证金 45,168.17 - - - - - 45,168.17
交易性金融 50,677,328.77 50,618,767.12 - - - 2,457,306,139.42 2,558,602,235.31
资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256,528.31 256,528.31
应收清算款 - - - - - 40,739.82 40,739.82
资产总计 469,975,095.56 50,618,767.12 - - - 2,457,603,407.55 2,978,197,270.2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5,549,351.58 5,549,351.58
应付管理人 - - - - - 2,983,631.34 2,983,631.34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497,271.92 497,271.92
应付销售服 - - - - - 87.52 87.52
务费
其他负债 - - - - - 278,070.73 278,070.73
负债总计 - - - - - 9,308,413.09 9,308,413.09
利率敏感度469,975,095.56 50,618,767.12 - - - - -
缺口
上年度末 1-5 5 年
2024 年 12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年 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2,036,111.15 - - - - - 102,036,111.15
存出保证金 23,863.95 - - - - - 23,863.95
交易性金融 - - 100,752,054.80 - - 3,094,527,326.89 3,195,279,381.69
资产
应收申购款 - - - - - 418,124.95 418,124.95
资产总计 102,059,975.10 - 100,752,054.80 - - 3,094,945,451.84 3,297,757,481.7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273,765.03 3,273,765.03
应付管理人 - - - - - 3,434,703.97 3,434,703.97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 - 572,450.65 572,450.65
其他负债 - - - - - 226,450.57 226,450.57
负债总计 - - - - - 7,507,370.22 7,507,370.22
利率敏感度102,059,975.10 - 100,752,054.80 - - - -
缺口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31 日 )
分析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28,372.66 -151,897.88
基点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28,391.01 152,359.60
基点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2,457,306,139.42 82.77 3,094,527,326.89 94.05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2,457,306,139.42 82.77 3,094,527,326.89 94.05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分析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31 日 )
沪深 300 指数上升 5% 106,086,613.46 167,030,982.87
沪深 300 指数下降 5% -106,086,613.46 -167,030,982.87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2,457,061,757.53 3,094,248,898.16
第二层次 101,296,095.89 100,779,791.30
第三层次 244,381.89 250,692.23
合计 2,558,602,235.31 3,195,279,381.69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
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
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57,306,139.42 82.51
其中:股票 2,457,306,139.42 82.5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1,296,095.89 3.40
其中:债券 101,296,095.89 3.4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9,252,598.62 14.08
8 其他各项资产 342,436.30 0.01
9 合计 2,978,197,270.23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83,644,517.25 70.1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2,736,484.83 5.8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4,336,576.70 3.5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588,560.64 3.2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57,306,139.42 82.77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311 海大集团 4,963,400 290,805,606.00 9.80
2 600519 贵州茅台 199,000 280,494,480.00 9.45
3 300760 迈瑞医疗 1,160,000 260,710,000.00 8.78
4 600809 山西汾酒 1,404,580 247,753,866.20 8.35
5 000333 美的集团 2,400,000 173,280,000.00 5.84
6 601888 中国中免 2,833,139 172,736,484.83 5.82
7 002415 海康威视 4,846,800 134,401,764.00 4.53
8 603899 晨光股份 4,394,151 127,386,437.49 4.29
9 000858 五 粮 液 1,000,000 118,900,000.00 4.00
10 000568 泸州老窖 1,000,000 113,400,000.00 3.82
11 603259 药明康德 1,500,000 104,325,000.00 3.51
12 300015 爱尔眼科 7,739,468 96,588,560.64 3.25
13 000596 古井贡酒 700,000 93,205,000.00 3.14
14 600887 伊利股份 3,283,100 91,532,828.00 3.08
15 300750 宁德时代 300,000 75,666,000.00 2.55
16 603288 海天味业 832,297 32,384,676.27 1.09
17 603369 今世缘 730,000 28,418,900.00 0.96
18 300957 贝泰妮 200,000 8,844,000.00 0.30
19 603317 天味食品 560,000 6,227,200.00 0.21
20 603049 中策橡胶 724 31,023.40 0.00
21 301458 钧崴电子 701 23,911.11 0.00
22 301275 汉朔科技 397 22,307.43 0.00
23 301678 新恒汇 382 17,014.28 0.00
24 301501 恒鑫生活 350 15,827.00 0.00
25 301479 弘景光电 182 14,172.34 0.00
26 603072 天和磁材 226 12,305.70 0.00
27 301662 宏工科技 143 11,797.50 0.00
28 301601 惠通科技 342 11,576.70 0.00
29 001356 富岭股份 709 10,237.96 0.00
30 301658 首航新能 437 10,042.26 0.00
31 301665 泰禾股份 393 8,799.27 0.00
32 301173 毓恬冠佳 173 7,781.54 0.00
33 603014 威高血净 205 6,699.40 0.00
34 301636 泽润新能 128 6,074.88 0.00
35 301595 太力科技 196 5,703.60 0.00
36 301560 众捷汽车 190 5,215.50 0.00
37 603210 泰鸿万立 286 4,464.46 0.00
38 603271 永杰新材 126 4,420.08 0.00
39 001395 亚联机械 80 3,780.00 0.00
40 603409 汇通控股 100 3,332.00 0.00
41 001390 古麒绒材 178 3,225.36 0.00
42 603400 华之杰 57 2,497.17 0.00
43 603120 肯特催化 65 2,172.95 0.00
44 688132 邦彦技术 47 954.10 0.0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603049 中策橡胶 336,660.00 0.01
2 301275 汉朔科技 108,982.50 0.00
3 301501 恒鑫生活 96,087.44 0.00
4 301458 钧崴电子 72,852.00 0.00
5 301479 弘景光电 54,302.40 0.00
6 603014 威高血净 54,192.50 0.00
7 301658 首航新能 51,554.20 0.00
8 301678 新恒汇 48,857.60 0.00
9 301173 毓恬冠佳 48,840.92 0.00
10 301636 泽润新能 42,085.38 0.00
11 301601 惠通科技 40,320.60 0.00
12 301665 泰禾股份 40,278.94 0.00
13 301662 宏工科技 38,011.40 0.00
14 001356 富岭股份 37,545.20 0.00
15 301595 太力科技 33,281.60 0.00
16 301560 众捷汽车 31,251.00 0.00
17 603271 永杰新材 25,894.20 0.00
18 603210 泰鸿万立 24,570.20 0.00
19 603409 汇通控股 24,180.00 0.00
20 001390 古麒绒材 21,490.32 0.00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152,019,813.90 4.62
2 000568 泸州老窖 97,015,551.10 2.95
3 000596 古井贡酒 77,996,108.00 2.37
4 000333 美的集团 53,614,699.83 1.63
5 002311 海大集团 32,453,098.72 0.99
6 002415 海康威视 12,577,817.00 0.38
7 600519 贵州茅台 10,715,641.86 0.33
8 300957 贝泰妮 7,804,812.56 0.24
9 300015 爱尔眼科 6,420,310.00 0.20
10 603049 中策橡胶 309,835.80 0.01
11 301458 钧崴电子 274,240.96 0.01
12 301275 汉朔科技 244,621.00 0.01
13 001356 富岭股份 177,585.25 0.01
14 301479 弘景光电 177,254.00 0.01
15 301601 惠通科技 174,819.22 0.01
16 301501 恒鑫生活 153,475.16 0.00
17 301678 新恒汇 151,064.65 0.00
18 301658 首航新能 145,126.24 0.00
19 301173 毓恬冠佳 127,055.78 0.00
20 301665 泰禾股份 109,388.67 0.00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67,474.1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53,817,652.57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1,296,095.89 3.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1,296,095.89 3.4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1,296,095.89 3.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40421 24 农发 21 500,000 50,677,328.77 1.71
2 240309 24 进出 09 500,000 50,618,767.12 1.7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5,168.17
2 应收清算款 40,739.8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56,528.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2,436.3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户数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景顺长城
内需增长 133,078 21,545.35 7,107,636.91 0.25 2,860,104,705.77 99.75
贰号混合
A
景顺长城
内需增长 63 2,871.08 - - 180,877.87 100.00
贰号混合
C
合计 133,141 21,536.52 7,107,636.91 0.25 2,860,285,583.64 99.75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801,849.60 0.027966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19.38 0.010714
有本基
金
合计 801,868.98 0.02796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50~10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A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
基金 C
合计 50~10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A
本开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
C
合计 50~1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A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 年 10 5,528,274,266.05 -
月 11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31,754,882.0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0,792,392.25 467,623.9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15,334,931.60 286,746.1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7,212,342.68 180,877.8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卫学文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布公告,因李进董事长任期届满,由本公司总经理康
乐先生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一职。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叶才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年 8 月 15 日发布公告,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叶才先生。
有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5 年 2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陈振华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2025 年 3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常佳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2025 年 4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李亚红任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比例(%) (%)
东方证券股 1 203,596,498.35 44.86 92,636.97 44.86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 1 188,190,734.05 41.47 85,626.00 41.47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1 18,855,146.43 4.15 8,579.17 4.15 未变更
公司
国金证券股 1 14,225,122.56 3.13 6,472.44 3.13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 1 11,769,005.47 2.59 5,354.96 2.59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1 11,495,519.13 2.53 5,230.48 2.53 未变更
公司
中信证券股 3 3,849,614.92 0.85 1,751.66 0.85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 1 1,590,781.16 0.35 723.83 0.35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 1 154,609.88 0.03 70.35 0.03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 1 71,615.80 0.02 32.58 0.02 未变更
券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 1 10,893.86 0.00 4.96 0.00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 1 8,110.96 0.00 3.69 0.00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 2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诚通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
券股份有限 1 - - - - 未变更
公司
东兴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高盛(中国)
证券有限责 1 - - - - 未变更
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 1 - - - - 未变更
限责任公司
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 1 - - - - 未变更
公司
国信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 本期报
份有限公司 - - - - - 告退租
1 个
平安证券股 1 - - - - 未变更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1 - - - - 未变更
公司
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 1 - - - - 未变更
公司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为:交易单元所属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
2、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为:基金管理人定期对符合上述标准的券商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是决定后期使用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参与证券交易的依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
券商名称 券 回购成交总 权证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成交总
的比例(%) (%) 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 - - - - - -
公司
国投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诚通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东方财富
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高盛(中
国)证券有 - - - - - -
限责任公
司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恒泰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 - - - - - -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0.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景顺长城基金 APP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3 日
及员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2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景顺长城基金 APP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3 日
及员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6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4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2 日
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5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2 日
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6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3 日
资基金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7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3 日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8 资基金关于开放 C 类份额日常申购、 网站 2025 年 1 月 23 日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9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3 日
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网站
1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3 日
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
11 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1 月 23 日
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 网站
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1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2 月 25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1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3 月 19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
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5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
资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6 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 网站 2025 年 3 月 31 日
付情况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2 日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1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7 日
部分基金新增银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 网站
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9 投资者及时更新或完善身份信息的公 网站 2025 年 4 月 14 日
告
2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15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22 日
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2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22 日
资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2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4 月 23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2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
停机维护的通知 网站
25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景顺长城基金及股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
东方 APP 进行非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26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景顺长城基金及股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
东方 APP 进行非法活动的澄清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7 长离任及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 网站 2025 年 5 月 30 日
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8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办理 网站 2025 年 5 月 30 日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9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办理 网站 2025 年 6 月 3 日
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对景顺长城内需
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12.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