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北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4-03
景顺新兴成长混合
关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北证券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 自2023年4月3日起新增委托东北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 理方式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东北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260108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7110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21-2036116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二、通过东北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东北证券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东北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 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东北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东北证券为准, 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东北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 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东北证券的有关规 定。 三、通过东北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3日起在东北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本基金A、C份额间已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 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东北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东北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 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东北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 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 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