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成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9-04-1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
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对旗下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在招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以
下简称“定投”)金额限制做如下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起,招商银行对定投扣款的最低金额区分“普通定投”和“聪明定投”
。对于“普通定投”业务,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 10 元,即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 10 元以下
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业务,定投起点可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进行调整,定投单笔
最低金额调整为 1 元,以上均无级差。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
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
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