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增长: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01-13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
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
配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
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
含 2020 年 1 月 16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
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
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
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
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
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
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
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
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初始面
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
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