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需增长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6
景顺内需增长混合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8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0 月 26 日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4 交易代码 260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6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7,830,337.97 份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 投资目标 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 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 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 投资策略 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 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 票。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依据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方法的特征对投资组 风险收益特征 合风险进行控制,力争使本基金的平均单位风险收 益值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平均单位风险收益值。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8 年 7 月 1 日 -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10,726.76 2.本期利润 -91,728,837.9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66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02,989,283.2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4.6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0.39% 1.71% -2.56% 1.05% -7.83% 0.66% 第 3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投资的比例为 70%-95%;投资于债券投资的最大比例为 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 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 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 2004 年 6 月 25 日合同生效日起 3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 的要求。 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 ×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变更为“中证 800 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3.3 其他指标 无。 第 4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 汉唐证券研究员,香 本基金的 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 基金经理、 公司研究员,博时基 公司总经 2018 年 金研究员、基金经理 刘彦春 - 15 年 理助理兼 2 月 10 日 助理、基金经理等职 研究部总 务。2015 年 1 月加入 监 本公司,自 2015 年 4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第 5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5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 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 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 季度,中美贸易冲突叠加信用紧缩引发市场风险偏好显著下降,汇率波动导致人民币资产 系统承压。绩优股快速补跌,市场情绪极度悲观,引发一系列对全球政治、经济的大讨论。个股 基本面、估值关注度极低,对市场各种信息向悲观方向解读。根据以往经验,这是较为显著的市 场底部特征。 我们坚持一贯的投资思路,不猜市场,不猜风格,押注企业家能力,基于 3-5 年中长期逻辑, 买入并持有具备较强升值潜力的优质公司。 年初以来市场无风险收益率稳中有降。现阶段大类资产方面,权益资产回报率具备显著优势。 其中竞争格局稳定,资产负债表强劲的公司更具吸引力。很多公司估值水平反映的是盈利大幅下 降预期。实际情况很可能没有这么差。 汇率问题仍具不确定性,需要看中美冲突博弈进展。中美贸易摩擦问题进程难以把握,什么 “扼制”、“陷阱”等等说法难以证实证伪,但我们认为两个大国基于各自利益最大化会找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一旦汇率稳定,市场情绪有望修正。 市场经常把长期问题短期化,周期问题趋势化。有些很大、很深奥的问题需要在发展中慢慢 解决,过去的牛熊转换中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完全不必现在故作高深。 信用紧缩没什么不好,既想优化资源配置、又不想承受改革阵痛是不可能的。此外,信用紧 缩已经边际改善,也反映出我们政策的灵活性。 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我们只需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任何利好都没有价格打折来得实惠,几年以后我们会怀念目前市场赐予我们的买入价格,就 像我们现在经常怀念以往每次“危机”带给我们的投资机会。 第 6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我们反复审视手中的筹码,如果继续调整,唯有买入更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 年 3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11,293,344.44 79.03 其中:股票 1,111,293,344.44 79.0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3,182,322.39 18.72 8 其他资产 31,738,369.27 2.26 9 合计 1,406,214,036.10 100.00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因大额申购导致股票和债券合计比例被动低于 80%,相关比例已于 10 月 8 日达标,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137,905,703.94 10.58 B 采矿业 - - 第 7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C 制造业 973,387,640.50 74.7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D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I - -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11,293,344.44 85.2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2,599,837 104,513,447.40 8.02 2 000568 泸州老窖 2,176,905 103,424,756.55 7.94 3 600566 济川药业 2,551,545 100,505,357.55 7.71 4 002304 洋河股份 778,352 99,629,056.00 7.65 5 600519 贵州茅台 125,154 91,362,420.00 7.01 6 300498 温氏股份 3,599,937 83,590,537.14 6.42 7 000596 古井贡酒 1,000,000 83,230,000.00 6.39 8 002311 海大集团 3,799,909 82,610,021.66 6.34 9 603899 晨光文具 2,599,902 80,726,957.10 6.20 10 002714 牧原股份 2,181,332 54,315,166.80 4.17 第 8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 第 9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8,392.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024.46 5 应收申购款 31,619,952.2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738,369.27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0,224,448.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5,362,358.4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756,469.0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7,830,337.97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第 10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第 11 页 共12 页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第 12 页 共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