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花旗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5-05-2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花旗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5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花旗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花旗银行开通以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花旗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花旗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花旗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花旗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花旗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301 880,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20 1268
网站:www.citibank.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