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3-29
景顺货币A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 录......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 、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8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9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9 §6 审计报告 ......19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1 7.1 资产负债表......21 7.2 利润表......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3 7.4 报表附注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6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46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6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7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47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48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8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8 §9 基金份额持有 人信息......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0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1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51 §10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动 ......52 §11 重大事件 揭示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3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55 11.9 其他重大事件......55 §12 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8 §13 备查文件 目录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58 13.2 存放地点......58 13.3 查阅方式......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货币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2 系列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其他子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260101)、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601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717,675,305.3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02 2602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326,357,579.26 份 391,317,726.0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货币市场基金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 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的综合分析进行短期利 率判断,对各投资品种从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平均剩余期 限等方面进行综合价值比较,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 建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同期 7 天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具有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特点,投资目标是在保持本金的高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杨皞阳 许俊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31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号 邮政编码 51804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李进 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 2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据和指 标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本期已 实现收 181,310,883.21 7,347,698.40 26,877,652.69 3,536,623.42 9,995,218.71 8,504,623.40 益 本期利 181,310,883.21 7,347,698.40 26,877,652.69 3,536,623.42 9,995,218.71 8,504,623.40 润 本期净 值收益 2.1048% 2.3493% 2.3033% 2.5472% 3.1547% 3.4020% 率 3.1.2 期末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据和指 标 期末基 金资产 13,326,357,579.26 391,317,726.06 4,250,081,343.78 141,639,509.22 368,394,493.55 248,921,312.24 净值 期末基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份额 净值 3.1.3 累计期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末指标 累计净 值收益 50.5702% 38.9045% 47.4664% 35.7160% 44.1464% 32.3451% 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 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由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改为每日分配 , 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货币 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961% 0.0010% 0.3393% 0.0000% 0.2568% 0.0010% 过去六个月 1.0827% 0.0011% 0.6787% 0.0000% 0.4040% 0.0011% 过去一年 2.1048% 0.0015% 1.3500% 0.0000% 0.7548% 0.0015% 过去三年 7.7516% 0.0028% 4.0500% 0.0000% 3.7016% 0.0028% 过去五年 14.1425% 0.0033% 6.7500% 0.0000% 7.3925% 0.0033% 自基金运作起始日 50.5702% 0.0061% 26.8363% 0.0019% 23.7339% 0.0042% 起至今 景顺长城货币 B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①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6568% 0.0010% 0.3393% 0.0000% 0.3175% 0.0010% 过去六个月 1.2044% 0.0011% 0.6787% 0.0000% 0.5257% 0.0011% 过去一年 2.3493% 0.0015% 1.3500% 0.0000% 0.9993% 0.0015% 过去三年 8.5268% 0.0028% 4.0500% 0.0000% 4.4768% 0.0028% 过去五年 15.5150% 0.0033% 6.7500% 0.0000% 8.7650% 0.0033% 自基金分级起至今 38.9045% 0.0055% 14.5873% 0.0001% 24.3172% 0.0054% 注: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由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改为每日分配,按 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2020 年 181,310,883.21 - - 181,310,883.21 - 2019 年 26,836,941.57 386,929.16 -346,218.04 26,877,652.69 - 2018 年 9,725,746.73 904,356.10 -634,884.12 9,995,218.71 - 合计 217,873,571.51 1,291,285.26 -981,102.16 218,183,754.61 - 景顺长城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年度利润 年度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分配合计 备注 转实收基金 2020 年 7,347,698.40 - - 7,347,698.40 - 2019 年 3,056,783.40 663,696.25 -183,856.23 3,536,623.42 - 2018 年 8,300,740.55 1,338,264.58 -1,134,381.73 8,504,623.40 - 合计 18,705,222.35 2,001,960.83 -1,318,237.96 19,388,945.2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 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 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111 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 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 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养老 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申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价值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核心优选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创业板综指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嘉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 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稳进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招利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成长演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 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 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平安利顺货币经纪公 陈 威 本基金的 2016 年 4 司债券市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 年 6 月加 霖 基金经理 月 20 日 - 9 年 入本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 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汇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零售银行部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 米良 本基金的 2018 年 - 6 年 部高级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贸易 基金经理 11 月 3 日 融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行资产负债部资 产管理岗,2018 年9月加入我公司,自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暂无兼任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 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 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 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 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 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 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内(如 1日内、3 日、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 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 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 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 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期暂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7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 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 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 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 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贯穿 2020 年全年的核心主线即为疫情的发展与防控,以及随之而来的 各项政策的出台与退 出。2020 年春节,中国率先遭遇新冠疫情冲击导致经济的停摆,但得益于全国齐心协力的防疫努力以及政策层面的积极支持,复产复工后生产生活逐步恢复。去年全年中国经济总量首次突破 100万亿元大关,比 2019 年增长 2.3%,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进一步攀升,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此次疫情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具体来看,在百年不遇的疫情冲击下,去年一季度我国 GDP 同比下降 6.8%,录得 1992 年有 季度统计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空前考验后,得益于 疫情防控工作的合理实施以及逆周期调节政策的有效推进,从 3 月份开始各项经济指标开始逐步好转,二季度经济增速出现明显反弹,虽然三季度开始环比修复的幅度逐步放缓,但四季度在出 口和投资带动下,仍然实现了 6.5%的经济增速,基本上恢复到疫情前的正常水平。 中国经济可以快速从疫情冲击中恢复,离不开逆周期调节政策的实施 。为应对疫情冲击,去年一季度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结合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齐发力,央行通过 3 次降准共计释放流动 性 1.75 万亿,并提供了总计 1.8 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同时累计调降政策利率达 30bp, 带动 LPR 下行,并自 2008 年来首次将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 0.72%下调至 0.35%,并下调再 贷款、再贴现利率 0.25 个百分点。虽然逆周期的货币政策托底了经济增长,但也带来诸如宏观杠杆率的显著提升,消费贷、抵押贷款跑步进入房市股市,套利资金带来的 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大幅增长等各种问题。因此随着经济逐步恢复,货币政策也从年初的应急模式 回归常态化,5 月底央行重启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并有意引导银行间隔夜加权利率大幅上行,三季度资金面整体波动明显加大,资金利率在某些时点飙升。四季度货币政策整体保持中性稳健 ,但政策重心更多体现在总量维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上。央行通过增加中长端流动性供给, 以缓解超储率偏低、银 行结构性存款压降过程中的长端负债压力,而 11 月底额外开展一笔 2000 亿 MLF 操作,更表明央 行在永煤事件发生后对于信用风险事件的维稳态度,以防止信用收缩过快 以及年底流动性分层风险。由此带来年末资金面较为充裕,流动性预期较三季度得到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操作的规定, 面对年内资金面大幅波动,组合利用其负债端稳定的优势,灵活调整杠杆比例并适时拉长久期, 增厚组合收益,规模稳步提升。5 月中旬之后,在收益率开始上行过程中及时卖出跨年资产,缩 短组合久期,并在半年 末时点收益率上行阶段增配同业存单,考虑到期限利差较低,组合配置上 仍以年内资产为主。在8 月中旬之后,考虑到市场收益率与政策利率的比价较为合理,同时期限 利差处于较高水平,组合陆续配置跨年资产,逐步提高久期至 9 月中下旬。年末资金面转松,组合提高了杠杆比例,并增加配置 6 个月以内到期的同业存单占比以及回购比例,增厚组合收益。因组合提前布局资产到期,“双 11”、“双 12”以及年末时点上流动性冲击对组合影响不大,均平稳度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度,景顺货币 A 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2.10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2020 年度,景顺货币 B 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2.349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 2021 年全年 GDP 有望实现 9%左右的增长,受基数影响各季 度 GDP 增速大体呈现出前高 后低的走势,对上半年的经济高增长基本已形成市场共识,而下半年的情 况目前仍有不少不确定性以及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出口以及制造业投资高景气度的可持续性、基建房地产投资回落幅度,前者的节奏取决于海外疫情的演化,后者取决于国内的政策导向。 信用周期一般领先于经济周期,我们判断目前的宏观场景正处于信 用周期的顶部位置,2021年 3 月份开始社融增速将开始明显下降,形成“紧信用”环境,而货币政策大体将维持现状、保持合理适度。三季度的货币政策报告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于货币政 策的提法,包括“精准有效,不转急弯”,“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宏 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货币政策的多目标制决定了不同阶段货币政策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比如 20 年上半年是对冲疫情冲击的宽松,下半年则是防止空转套利的趋紧。随着国内疫情得到较好的 控制,供给和需求端都在逐步修复,2021 年货币政策的重心应该是防风险与稳杠杆的平衡。而由此带来的微观资金面组合很可能是资金利率保持高位,但在流动性上保持不缺不溢。 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监管政策对时点上资金面的扰动以 及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组合流动性。短期内将以回购交易为主,通过提高杠杆水平增厚 组合收益。随着收益率曲线逐步上行,在期限利差合理情况下,组合仍将维持中长久期,配置上以半年内存款存单为主,并适量配置高等级信用债。同时组合仍将合理安排资产到期,重点关注春 节期间取现需求对组合流动性的影响,控制好杠杆水平。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 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 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 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 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 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 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 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 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 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 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 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 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 估值由基金 管理人同基金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完成 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 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 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 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 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 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 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 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景顺长 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净值收益率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 管理”、“ 关联方承 销证券”、 “关联方证 券出借”部分未在 托管人复核 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21346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 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 则和在财务 报表 附注中 所列示 的中国 证券监 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 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 城货 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 任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 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 城货 币市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 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财 务报 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 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 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 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 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 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 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 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 任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 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 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 城货 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景顺长城货币 市场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陈薇瑶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132,938,276.83 1,713,724,136.8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551,841,995.85 1,712,654,940.7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551,841,995.85 1,712,654,940.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561,862,782.80 1,135,749,703.63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90,003,085.83 16,323,603.0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793,158.98 1,532,76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4,341,439,300.29 4,579,985,153.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4,669,292.66 186,099,706.9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189,888.96 266,594.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52,901.91 765,647.82 应付托管费 590,580.39 153,129.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859,794.27 741,603.55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4,367.33 63,534.26 应交税费 173,080.90 67,671.58 应付利息 37,225.44 11,414.5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36,863.11 94,997.51 负债合计 623,763,994.97 188,264,3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3,717,675,305.32 4,391,720,853.00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17,675,305.32 4,391,720,853.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341,439,300.29 4,579,985,153.00 注: 报告截止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3,717,675,305.32 份,其中 A 级基金份额 净值 1.0000 元 ,基金份额 13,326,357,579.26 份;B 级基金 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391,317,726.0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42,751,720.52 38,847,908.93 1.利息收入 243,149,038.85 37,543,214.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23,255,675.63 18,929,380.49 债券利息收入 55,445,531.47 9,558,498.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4,447,831.75 9,055,336.13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97,318.33 1,304,694.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97,318.33 1,304,694.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 -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7 - - 列) 减:二、费用 54,093,138.91 8,433,632.8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2,204,017.18 3,466,580.08 2.托管费 7.4.10.2.2 4,440,803.44 789,048.7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1,435,868.46 2,896,204.10 4.交易费用 7.4.7.18 - - 5.利息支出 5,672,850.70 980,749.0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672,850.70 980,749.02 6.税金及附加 44,537.12 7,455.20 7.其他费用 7.4.7.19 295,062.01 293,595.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8,658,581.61 30,414,276.1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88,658,581.61 30,414,276.11 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4,391,720,853.00 - 4,391,720,853.00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188,658,581.61 188,658,581.61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9,325,954,452.32 - 9,325,954,452.32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3,310,296,406.87 - 263,310,296,406.87 2.基金赎回款 -253,984,341,954.55 - -253,984,341,954.5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188,658,581.61 -188,658,581.61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13,717,675,305.32 - 13,717,675,305.32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617,315,805.79 - 617,315,805.79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30,414,276.11 30,414,276.11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3,774,405,047.21 - 3,774,405,047.21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930,415,413.06 - 34,930,415,413.06 2.基金赎回款 -31,156,010,365.85 - -31,156,010,365.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30,414,276.11 -30,414,276.11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391,720,853.00 - 4,391,720,853.00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 96 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 2003 年 10月 24 日募集成立。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目前下设三个子基金,分别为景 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5 年 7 月 15 日前原为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本系列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835,000,215.28 元,其中包括景顺长城恒丰债 券证券 投资 基金 人民 币 473,468,816.63 元、 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证券投 资基 金人 民币 820,829,988.03 元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540,701,410.6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3)第 1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782,418.90 元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计入投资者认购账户,折合成 782,418.90 份基金份额,其中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58,742.20 份基金份额、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62,508.27 份基金份额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61,168.43 份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05 年 7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变为景顺长城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 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根据《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转 变为景顺长 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 金的议案》的 有关规定, 确定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转变基准日,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需在此之前调整资产结构使之满足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 经普华 永道中 天会计 师事务 所有限公 司审计 ( 普华永 道中天审 字(2005)第 1720 号审 计报 告),截至 2005 年 7 月 14 日止,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 81,561,919.51 元,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按照本基金固定交易单位面值 1.00 元转变为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景 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公告中规定的转变会 计处理方法以直接结转和非直接结转的方法分别转变为本基金的资产和负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下设的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级和 B 级,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适用不同费率的销售服务费。 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数量高于 500 万份(含)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 B 级,否则归为A 级。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注册登记机 构根据上述分级原则对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的份额级别进行判断和处理。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同业存 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短期融资券、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原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 金份额分 级和变 更业绩比 较基准 并修改相 关基金 合同的公 告》, 本基金的 业绩比 较基准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变更为:税后同期七天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 年 3月 24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 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按 公允价值在 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 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本 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 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 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 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 发生影响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 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 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 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 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 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 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 A、B 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 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 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 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集中支付。7.4.4.11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 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 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 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 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 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 税。资管产品管理人 运营资管 产品提供 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 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 息收入,应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在 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938,276.83 2,724,136.82 定期存款 7,130,000,000.00 1,711,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452,000,000.00 存款期限3个月至 1年 7,130,000,000.00 1,259,000,000.00 存款期限 1 年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7,132,938,276.83 1,713,724,136.82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定期存款的票面存期。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3,551,841,995.85 3,558,738,000.00 6,896,004.15 0.0503 合计 3,551,841,995.85 3,558,738,000.00 6,896,004.15 0.050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3,551,841,995.85 3,558,738,000.00 6,896,004.15 0.0503 上年度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712,654,940.75 1,714,053,000.00 1,398,059.25 0.0318 合计 1,712,654,940.75 1,714,053,000.00 1,398,059.25 0.031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712,654,940.75 1,714,053,000.00 1,398,059.25 0.0318 注:1. 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 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561,862,782.80 - 合计 3,561,862,782.80 - 上年度末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135,749,703.63 - 合计 1,135,749,703.63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762.83 575.7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61,159,115.13 5,985,820.76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24,829,851.64 8,919,458.17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4,010,356.23 1,417,748.42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90,003,085.83 16,323,603.06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54,367.33 63,534.26 合计 154,367.33 63,534.2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863.11 997.5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134,000.00 94,000.00 合计 136,863.11 94,997.51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货币 A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250,081,343.78 4,250,081,343.78 本期申购 260,935,988,797.55 260,935,988,797.5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51,859,712,562.07 -251,859,712,562.07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3,326,357,579.26 13,326,357,579.26 景顺长城货币 B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41,639,509.22 141,639,509.22 本期申购 2,374,307,609.32 2,374,307,609.3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124,629,392.48 -2,124,629,392.48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91,317,726.06 391,317,726.0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货币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181,310,883.21 - 181,310,883.21 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变 - - - 动数 其中:基金申 - - - 购款 基金赎 - - - 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 -181,310,883.21 - -181,310,883.21 润 本期末 - - - 景顺长城货币 B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7,347,698.40 - 7,347,698.40 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变 - - - 动数 其中:基金申 - - - 购款 基金赎 - - - 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 -7,347,698.40 - -7,347,698.40 润 本期末 - - -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2,588.20 13,182.8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23,223,087.43 18,916,197.65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 - 合计 123,255,675.63 18,929,380.49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不适用。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12,112,100,445.82 3,164,895,296.62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 12,026,605,798.16 3,139,438,645.44 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85,891,965.99 24,151,956.9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97,318.33 1,304,694.26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不适用。 7.4.7.15 股利收益 不适用。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7.4.7.17 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收入。 7.4.7.18 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交易费用。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审计费用 85,000.00 85,000.00 信息披露费 40,000.00 4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7,200.00 37,2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132,862.01 81,395.67 其他 - 50,000.00 合计 295,062.01 293,595.67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 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 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 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10. 2 关联方报酬 7.4.10. 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 0 年 12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 9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204,017.18 3,466,580.0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287,888.82 1,897,094.92 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8 日,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 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支 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10. 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 0 年 12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 9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440,803.44 789,048.75 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8 日,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支 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7.4.10. 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 费的各关联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258.95 15,308.29 36,567.24 中国银行 81,125.90 531.62 81,657.52 长城证券 2,947.43 - 2,947.43 合计 105,332.28 15,839.91 121,172.1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383.71 4,381.10 30,764.81 中国银行 62,974.06 982.32 63,956.38 长城证券 1,107.65 - 1,107.65 合计 90,465.42 5,363.42 95,828.84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级基金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级基金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25%和 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 X 对应级别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10.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入 中国银行 99,176,768.44 - - - 4,663,857,000.00 471,346.2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易的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各关联方名称 入 中国银行 - - - - - - 7.4.10. 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 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 年 10 - - 月 2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655,194,306.75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451,428,755.58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3,765,551.17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2.0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 年 10 - - 月 2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固有资金投资持有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B 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2.基金管理 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在本年度申 购/赎回本基金的交 易委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7.4.10. 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景顺长城货币 B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 例(%)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21,044,595.69 5.38 - - 圳)有限公司 注: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 B 类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B 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上年度末:无) 7.4.10. 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活期 2,938,276.83 32,588.20 2,724,136.82 13,182.84 中国银行-定期 - 2,508,502.82 100,000,000.00 3,196,490.18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和部分定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 活期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息。 7.4.10. 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 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货币 A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181,310,883.21 - - 181,310,883.21 - 景顺长城货币 B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7,347,698.40 - - 7,347,698.40 - 7.4.12 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 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 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 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 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14,669,292.66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价 110226 11 国开 26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51 210,000 21,107,218.83 140210 14 国开 10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71 500,000 50,355,431.79 160411 16 农发 11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06 700,000 70,043,085.02 180208 18 国开 08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35 1,100,000 110,382,872.63 180409 18 农发 09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51 300,000 30,153,314.67 200211 20 国开 11 2021 年 1 月 4 日 99.36 1,400,000 139,109,697.83 200306 20 进出 06 2021 年 1 月 4 日 99.71 1,300,000 129,618,259.99 200401 20 农发 01 2021 年 1 月 4 日 99.99 200,000 19,997,942.58 209958 20 贴现国债 58 2021 年 1 月 4 日 99.52 600,000 59,712,219.95 合计 6,310,000 630,480,043.29 7.4.12. 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 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 在日 常经营 活动中由金 融工具产 生的风险主 要包括信用 风险、流动 性风险及市 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 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 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 为核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法律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 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本基 金管理人配备的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独立的监控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7.4.13.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 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 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 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 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 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 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 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 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 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地方政府 债券之外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的账面价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20.79%(上年末:32.17%)。 7.4.13.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 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 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全覆盖、多维度的建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 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7.4.13. 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 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于本期末,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合计占比为 1.42%(扣除固有资金投资之后的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为76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为 76 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 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 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 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 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 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 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 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 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 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 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 险。 7.4.13. 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 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 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 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 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7.4.13. 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 不计息 合计 2020年 12 月 31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2,302,938,276.83 1,630,000,000.00 3,200,000,000.00 - - - 7,132,938,27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0,299,875.49 1,347,286,916.81 2,014,255,203.55 - - - 3,551,841,995.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61,862,782.80 - - - - - 3,561,862,782.80 应收利息 - - - - - 90,003,085.83 90,003,085.83 应收申购款 - - - - - 4,793,158.98 4,793,158.98 资产总计 6,055,100,935.12 2,977,286,916.81 5,214,255,203.55 - - 94,796,244.81 14,341,439,300.2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2,189,888.96 2,189,888.9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2,952,901.91 2,952,901.91 应付托管费 - - - - - 590,580.39 590,580.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614,669,292.66 - - - - - 614,669,292.66 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2,859,794.27 2,859,794.27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154,367.33 154,367.33 应付利息 - - - - - 37,225.44 37,225.44 应交税费 - - - - - 173,080.90 173,080.90 其他负债 - - - - - 136,863.11 136,863.11 负债总计 614,669,292.66 - - - - 9,094,702.31 623,763,994.97 利率敏感度缺口 5,440,431,642.46 2,977,286,916.81 5,214,255,203.55 - - - - 上年度末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 不计息 合计 2019年 12 月 31日 上 资产 银行存款 122,724,136.82 1,313,000,000.00 278,000,000.00 - - - 1,713,724,13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0,153,046.29 488,787,698.86 483,714,195.60 - - - 1,712,654,940.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76,173,604.26 359,576,099.37 - - - - 1,135,749,703.63 应收利息 - - - - - 16,323,603.06 16,323,603.06 应收申购款 - - - - - 1,532,768.74 1,532,768.74 资产总计 1,639,050,787.37 2,161,363,798.23 761,714,195.60 - - 17,856,371.80 4,579,985,153.0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266,594.26 266,594.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765,647.82 765,647.82 应付托管费 - - - - - 153,129.57 153,129.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86,099,706.95 - - - - - 186,099,706.95 款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741,603.55 741,603.55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63,534.26 63,534.26 应付利息 - - - - - 11,414.50 11,414.50 应交税费 - - - - - 67,671.58 67,671.58 其他负债 - - - - - 94,997.51 94,997.51 负债总计 186,099,706.95 - - - - 2,164,593.05 188,264,300.0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52,951,080.42 2,161,363,798.23 761,714,195.60 - - - - 7.4.13. 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上年度末 (2019 年 12 月 本期末(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2,558,778.05 -801,504.80 分析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2,563,503.73 802,994.46 7.4.13. 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 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 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 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 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 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经测算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 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 7.4.13. 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益类资产(上年度末:同),因此当市场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551,841,995.85 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 1,712,654,940.75 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 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551,841,995.85 24.77 其中:债券 3,551,841,995.85 24.7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61,862,782.80 24.84 其中:买 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 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132,938,276.83 49.74 4 其他各项资产 94,796,244.81 0.66 5 合计 14,341,439,300.29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包含定期存款 7,130,000,000.00 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1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14,669,292.66 4.4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 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44.14 4.4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1.8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9.8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1.7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6.2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3.86 4.48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712,219.95 0.4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50,547,331.03 5.4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40,016,873.81 4.6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48,835,581.51 8.37 6 中期票据 90,599,024.51 0.66 7 同业存单 1,502,147,838.85 10.95 8 其他 - - 9 合计 3,551,841,995.85 25.8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券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净值比例 (%) 1 012003179 20 中电投 SCP022 2,200,000 219,867,635.15 1.60 2 112009375 20 浦发银行 CD375 2,000,000 198,793,378.46 1.45 3 112016106 20 上海银行 CD106 2,000,000 198,016,364.66 1.44 4 112013027 20 浙商银行 CD027 2,000,000 197,189,534.24 1.44 5 112011274 20 平安银行 CD274 2,000,000 196,463,890.26 1.43 6 200211 20 国开 11 1,400,000 139,109,697.83 1.01 7 200306 20 进出 06 1,300,000 129,618,259.99 0.94 8 180208 18 国开 08 1,100,000 110,382,872.63 0.80 9 012001573 20 苏国信 SCP011 1,000,000 100,052,663.83 0.73 10 012003187 20 浙能源 SCP013 1,000,000 100,024,677.96 0.73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78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81%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30%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0%的情况。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 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7 号)。其因汽车金融事业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代理保险销售的人 员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720 万元罚款。 平安银行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 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 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 20 平安银行 CD274 进行了投资。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 决字〔2020〕12 号)。其因 2013 年至 2018 年存在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等多项违法 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 五)项等规定,被处以2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 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 20 浦发银行 CD375 进行了投资。 3、2020 年 7 月 13 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股票代码:601916) 因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未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等多 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1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1012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 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 20 浙商银行 CD027 进行了投资。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 海监管 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 监银罚决字 〔2020〕25 号)。其因 2014 年至 2018 年绩效考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 年未按规定 延期支付 2017 年度绩效薪酬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 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34 号)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 号)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80 万元。 2020 年 8 月 14 日,上海银行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 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4 号),被处 以没收违法所得 27.155092 万元,罚款 1625 万元,罚没合计 1652.155092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 20 上海银行 CD106 进行了投资。 5、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 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 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6、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90,003,085.83 4 应收申购款 4,793,158.98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94,796,244.81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景顺长城货币 A 2,162,280 6,163.10 13,703,904.57 0.10 13,312,653,674.69 99.90 景顺长城货币 B 20 19,565,886.30 276,539,647.95 70.67 114,778,078.11 29.33 合计 2,162,300 6,344.02 290,243,552.52 2.12 13,427,431,752.80 97.88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 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 36,114,445.93 0.26 2 个人 28,793,865.70 0.21 3 个人 27,240,997.20 0.20 4 基金类机构 21,044,595.69 0.15 5 个人 20,038,483.65 0.15 6 个人 17,405,153.68 0.13 7 券商类机构 11,030,860.02 0.08 8 其他机构 10,217,934.29 0.07 9 个人 10,093,069.81 0.07 10 其他机构 10,059,707.14 0.0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景顺长城货币 A 281,725.05 0.00 员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货币 B - - 合计 281,725.05 0.0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 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 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景顺长城货币 A -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景顺长城货币 B - 基金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景顺长城货币 A 0~10 本开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货币 B - 合计 0~10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货币 A 景顺长城货币 B 基金运作起始日(2005 年 7 月 15 81,561,919.51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50,081,343.78 141,639,509.2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60,935,988,797.55 2,374,307,609.3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1,859,712,562.07 2,124,629,392.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 - 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326,357,579.26 391,317,726.06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发布公告,因丁益董事长退休,由本公司总经理康乐 先生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一职。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0 月16 日发布公告,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进先生。 2、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李黎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吴建军先生辞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一职,聘任张明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 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18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8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 分管副 总经理由于 信息技术业务 人员未对系 统测试结果 进行审 查,致使公司旗下个别基金出现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情形,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的决定。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佣金 金 备注 数量 比例 总量的比 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本期 新增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本期 新增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本期 新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三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 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 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 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 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50,000,000.00 100.00%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9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1-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网站 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1-21 基金 2019 年第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 长离任及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 网站 2020-01-22 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 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 网站 2020-01-30 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5 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 网站 2020-01-31 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6 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 网站 2020-02-03 示性公告 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2-06 公司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网站 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3-06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9 基金调整持有停牌股票估值价格的公 网站 2020-03-19 告 10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3-20 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1 披露旗下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 网站 2020-03-30 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息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2 技术突发事件发生时投资者可替代交 网站 2020-04-07 易方式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13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网站 2020-04-08 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4-20 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5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9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4-20 年度报告 网站 16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20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4-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网站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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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33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20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8-24 年中期报告 网站 34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8-31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5 基金披露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网站 2020-08-31 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36 部分基金在中航证券开通基金“定期 网站 2020-09-10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9-12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网站 3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9-19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3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9-24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09-26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4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0-16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网站 4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0-16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3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证件类型的 网站 2020-10-21 公告 4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0-27 基金 2020 年第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45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20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0-27 年第 3 季度报告 网站 4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系统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0-30 停机维护的公告 网站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47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 网站 2020-11-03 销售业务的公告 48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 2020-11-04 2020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站 49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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