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货币:关于调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2019-06-14
关于调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升降级规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起,调整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260102,B 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260202)基金
份额升降级规则,新增以下规则:如销售机构仅销售 A 级或 B 级基金份额,则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一、调整后的升降级规则
1、若 A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升
级为 B 级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 B 级份额,并于升级当日
适用 B 级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升级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2、若 B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
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
基金份额,未结转收益将不结转,一并带入 A 级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 A 级
的相关费率(年销售服务费率除外,年销售服务费率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
日起适用 A 级基金份额的费率)。
3、如销售机构仅销售 A 级或 B 级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
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4、根据上述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登记机构将在确认投资者的各项交易申
请后,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升降级判定。对当
日持有 A 级基金份额超过 500 万份(包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升级
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为 B 级基金份额;对当日持有 B 级基金份额
低于 500 万份(不含 500 万份)的,登记机构将自动降级其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为 A 级基金份额。
5、在开放日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升降级确认的投资者,其在当日提交的本
基金在途赎回、转换转出、转托管转出等申请,登记机构将在下一开放日做失
败确认处理。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
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查询相关信息。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限制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
媒介予以公告。此次公告的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
息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