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3-11-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2013年12月2日起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向本公司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本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过户(过户到本公司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及赎回业务,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扣除手续费后对应的款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已垫付的款项。
二、业务办理时间
自2013年12月2日起,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以下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
本公司后续开通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的,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基金范围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快速赎回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仔细阅读并与本公司签订《景顺长城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2、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每人(基金账户)单笔申请份额上限为50,000份(含),每人(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200,000份(含), 每人单日累计申请笔数上限为100笔(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笔数、份额限制,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赎回货币基金时一旦选择办理快速赎回业务并提交申请,则该赎回申请不可撤销。
4、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每个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
5、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份额在快速赎回申请所属申请自然日起(含当日)的基金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6、投资者快速赎回的货币基金份额不超过其持有货币基金可用份额的90%。
7、本公司有权对所有投资者的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接近、等于或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时,本公司可暂停办理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8、具体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详见《景顺长城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业务手续费
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若费率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前,应详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景顺长城基金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景顺长城基金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查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