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货币:关于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9-01-05
景顺货币A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唐钢股份(股票代码000709)当日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因此,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08年12月3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唐钢股份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其他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协商后,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公司将恢复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