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05-13
关于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13日起增设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财产比例
T<7天 1.50% 100%
T≥7天 0 0
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经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二、释义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两个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三、基金的基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
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六、基金份额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的申购、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
与转换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
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 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差计入基金财产。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 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
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
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
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减净申购金额(见前述 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减净申购
计算公式)。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投资者在一 金额(见前述计算公式)。实际执行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在招募
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说明书中载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七、基金合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当事人及其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 1、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
权利义务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同一类别每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额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有人大会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
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十六、基金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产的估值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基金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用与税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
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 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
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 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基金
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E×0.60%÷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
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 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
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基金托 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年费率计提基金
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10%÷当年天数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规定媒介公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
告。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
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3、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 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规定媒介公 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告。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办法》在规定媒介公告。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
十八、基金收 (三)收益分配原则 (三)收益分配原则
益与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
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 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
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 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
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十、基金的 (四)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四)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二十二、基金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合同的变更、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终止与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
财产的清算 基金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八、基金资产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净值计算和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
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 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会计核算 值。 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
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定。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定。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并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 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方式将复核结 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传真
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 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
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九、基金收益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
权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 权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
“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 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十一、基金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用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
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 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
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 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0%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E×0.60%÷当年天数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
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 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
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 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年费率计提
基金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10%÷当年天数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
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
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 (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可酌
情调低该基金管理费和/或托管费并公告。 情调低该基金管理费和/或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并公告。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
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