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5-2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起,本公司旗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已开通定投业务,仅参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在华泰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相关销售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或柜台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华泰证券相关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华泰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华泰证券各营业网点或华泰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华泰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华泰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华泰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泰证券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100 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泰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华泰证券的具体规定。
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 4 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 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柜台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 8 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 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关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部分内容:
本公告仅就华泰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华泰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及在华泰证券处的办理情况,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关于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部分内容:
(1)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华泰证券定投业务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①日常申购的申购费率;
②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③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④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