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11-30
国联安商品ETF联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12 年 12 月 3 日起,众禄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1、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后端 257021);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后端 257031);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40,后端 257041);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253020,B 类 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基金代码 257060);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 类 253050,B类 25305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2、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 3、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60,B 类 253061)(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之日起代销);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2511)(自国联安双佳 A 信用分级债券开放申购之日起代销)。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方式见众禄基金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众禄基金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众禄基金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众禄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众禄基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最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等,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可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众禄基金的具体规定。 三、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出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持有 1 年以下 0.50%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持有 1 年(含)至 2 年 0.25% 国联安精选股票 持有 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势股票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 1 年以下 0.50% 持有 1 年(含)至 2 年 0.20% 持有 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 持有 1 年以下 0.50% 持有 1 年(含)至 2 年 0.30% 持有 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90 天以下 0.30% 90 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持有 30 天以下 0.75% 持有 30 天(含)及以上 0.00% 持有 30 天以下 0.90% 持有 30 天(含)至 1 年 0.1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 1 年(含)至 2 年 0.05% 持有 2 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入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100 万以下 1.50%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100 万(含)至 500 万 1.00%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国联安精选股票(前端) 50 万以下 1.50% 国联安优势股票(前端) 50 万(含)至 150 万 1.00%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150 万(含)至 500 万 0.6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0 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持有 1 年以下 1.60% 国联安精选股票(后端) 持有 1 年(含)至 3 年 1.30%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持有 3 年(含)至 5 年 0.60%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 5 年(含)及以上 0.00% 100 万以下 1.50% 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 100 万(含)至 500 万 0.70%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50 万元以下 1.50%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1.2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0.30% 10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100 万以下 0.80% 国联安增利债券 A 100 万(含)至 300 万 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300 万(含)至 500 万 0.30% 500 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 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1,500 元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申购费率为 1.5%,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000 元,则可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 100,000 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 100,000 份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货币市场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 元,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05,000×0.2% = 210 元; 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零),即申购补差费率 = max[(0-1.5%),0] = 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5,000-210)× 0/(1+0)=0 元;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05,000-210-0=104,790 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90/1.0000=104,790 份。 4、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众禄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众禄基金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