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3-19
关于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19日起增设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成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257050,C类基金份额代码02371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30日 0.50%
T≥30日 0%
本基金对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安排
自2025年3月19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经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二、释义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理委员会 总局
47、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两个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的基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
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六、基金份额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的申购与赎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基金财产承担。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
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媒介上公告。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
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
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 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以公告。 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 额净值。
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
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规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当事人及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定代表人:张金良
利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额 (二)召开事由 (二)召开事由
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 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
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 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
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
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十四、基金资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产估值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 公告。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日的基金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算当日的基金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十五、基金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前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 有人服务等。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
期基金费用。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
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六、基金的 (三)收益分配原则 (三)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与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
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
费用。 收再投资的费用。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十八、基金的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信息披露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上述时间的次日,将基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上述时间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的次日,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规定网站
上。
(七)临时报告与公告 (七)临时报告与公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1.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事项。 事项。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十九、基金合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同的变更、终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
止与基金财 持有人。 持有人。
产的清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
基金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一、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协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三、基金托管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人对基金管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理人的业务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监督和核查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人对基金托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
管人的业务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核查 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净值计算和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外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 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
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 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 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
追偿。 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 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
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 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
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 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
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 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
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 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赔付。
九、基金收益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
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
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
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
费用。 收再投资的费用;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十一、基金费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等,根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前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
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在首期支付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正
式函件指定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
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