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红利:2021年第1季度报告
2021-04-22
国联安红利混合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257040 交易代码 257040(前端) 257041(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823,619.04 份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盈利稳定增长的、具有较高股息收 投资目标 益率的、财务稳健的上市公司,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 期的资本增值。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在运作期间,本基金将分别从宏 投资策略 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方面进行深入分 析,在股票与债券资产之间进行策略性资产配置,以使基 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行业及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个股选择做为投资重点。行业配置是在股票选择的基础之上形成。即我们在构建组合的过程中,会首先优选出具有较高分红预期的公司。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同时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结合这些行业评估值来确定上述公司的配置比例。我们主要对行业经济基本面因素、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以及证券市场交易信息这三类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三)个股选择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精选出兼具稳定的高分红能力、较强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能力。本基金投资于红利型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的 80%。 (四)债券投资 基于策略性资产配置的需要,本基金在预期股票市场阶段性回报率低于债券资产回报率时,本基金将会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总体指导性 投资策略基础上,结合本基金流动性要求的特点,形成具 体投资策略。 (五)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经理提出投资要求; 二是数量策略研究员提供投资建议。 基金经理提出投资权证的要求,相关的数量策略研究员应 该根据投资目的进行相关的投资价值分析,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对于作为基础证券备选方案的权证,研究基础证 券与权证在风险和收益方面的区别;对于在组合管理层面 利用权证调整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测算所选权证与 投资组合的相关性及其稳定性,并研究此项投资的风险因 素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和较高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198,374.94 2.本期利润 6,682,955.6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0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891,343.5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5.01% 1.24% -2.24% 1.28% 7.25% -0.04% 过去六个月 5.98% 1.38% 8.40% 1.06% -2.42% 0.32% 过去一年 35.05% 1.66% 29.60% 1.06% 5.45% 0.60% 过去三年 -10.70% 1.60% 27.60% 1.10% -38.30% 0.50% 过去五年 2.31% 1.50% 50.32% 0.94% -48.01% 0.56% 自基金合同 161.66% 1.62% 155.65% 1.24% 6.01% 0.38% 生效起至今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2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徐俊先生,硕士研究生。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 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 金融衍生品部担任研究员 徐俊 基金经 2019-06-24 - 13 年(自 兼投资经理。2012 年 2 月至 理。 2008 年起) 2015 年 6 月在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 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研究员。2019 年 6 月起担任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对外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德盛 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 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 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 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 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 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 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从宏观层面来看,利空和利多因素皆有。一方面由于国内疫情控制良好,经济持续 复苏;另一方面,流动性相比去年,今年将有所收缩。而从股票市场看,过去两年一大批核 心股票都已出现了大幅的上涨,估值处于历史较高位置,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获利盘。综合 以上情况,本基金今年持谨慎稳健投资的思路,同时保持一定的换手率,及时对有一定盈利 的股票进行获利了结,锁定投资收益。对于所买入的股票,既考虑其行业基本面发展趋势, 又要考虑相对估值情况和市场预期情况。当判断市场有系统性风险时,本基金也会降低股票 仓位来回避下跌风险。总体上,本基金在致力于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争取为基金持有人 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5,488,232.34 88.86 其中:股票 75,488,232.34 88.8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920,199.00 6.97 8 其他各项资产 3,545,611.85 4.17 9 合计 84,954,043.1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4,331.43 0.3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167.36 0.03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695.00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5,716.65 0.16 J 金融业 72,599,590.00 86.54 K 房地产业 2,407,731.90 2.8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5,488,232.34 89.98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0,000 7,870,000.00 9.38 2 601818 光大银行 1,400,000 5,712,000.00 6.81 3 601688 华泰证券 330,000 5,596,800.00 6.67 4 601166 兴业银行 230,000 5,540,700.00 6.60 5 601211 国泰君安 340,000 5,521,600.00 6.58 6 000776 广发证券 350,000 5,484,500.00 6.54 7 601998 中信银行 1,000,000 5,450,000.00 6.50 8 601377 兴业证券 640,000 5,408,000.00 6.45 9 000783 长江证券 760,000 5,365,600.00 6.40 10 000001 平安银行 239,000 5,260,390.00 6.2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兴业证券、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发证券(000776)的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 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 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于2020年7月10日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机构资格、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因在担任中铁宝盈广发新三板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对相关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 理不够审慎,内部业务授权管控不足等问题,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泰君安(601211)的发行主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信息技术管理方面存在未 按规定对信息系统故障进行应急报告,客户信息管控不足、且内部审查未充分遵循业务合规 原则等方面的问题,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于 2020 年 7 月19 日被证券业协会启动自律性调查。因作为承销机构和受托管理人未能尽勤勉义务,于 2020年 4 月 30 日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国泰君安香港公司因曾干犯多项内部监控缺失及违规事项,当中涉及打击洗钱、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和配售活动、侦测虚 售交易及延迟汇报,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被香港证监会处以 2520 万港元罚款。 华泰证券(601688)的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 2019 年 8 月存在重大信息安全 事件未报告,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平安银行(000001)的发行主体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贷款业务存在违规行为, 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合计 777.22 万元。 兴业银行(601166)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 不尽职等违法违规事由,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合计罚没 2232.36 万元。因在作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期间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 管理规则的行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 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因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部分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的投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 正常水平,预估承销费收入远低于其业务开展平均成本,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被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福州分行因违规转接清算、银行卡收单外包等违法 违规行为,于 2020 年 9 月 4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没 2469.953 万元。上海分行 因同业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被银保监 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50 万元。福州三明分行因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码支付服务等五项违规行为,于2020年6月9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累计罚没376.53万元。兴业证券(601377)的发行主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在江西省国荣医疗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推荐挂牌过程中存在员工廉洁问题且引发客户纠纷的情况,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 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光大银行(601818)的发行主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 付、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 汇管理部罚没 601 万元。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 本权利,于 2021 年 2 月 2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因在 作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期间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 的行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因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过程中未妥善保存工作底稿,未就簿记建档工作建立 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被交易商协会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的行政监 管措施。杭州分行因违反规定提供对外担保,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 分局罚款 432 万元。 中信银行(601998)的发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客户信息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 客户信息收集环节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 450 万元。因在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中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 行为,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罚款 160 万元。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未对 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等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合计罚没 2662.79 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一系列 违法违规行为,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 2890 万元。因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 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于 2020 年 5 月 9 日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 护局立案调查。天津分行因以信贷资金办理存单及存单质押贷款等违法违规事由,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被天津银保监局累积罚没 308.52 万元。济南分行因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 不严、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由,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被山东银保监局罚 款 225 万元。深圳分行因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 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事由,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 并合计罚没 323.35 万元。太原分行因违规提供兜底承诺,于 2021 年 3 月 4 日被山西银保监 局责令改正并罚款 600 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6,849.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36,679.4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79.91 5 应收申购款 91,003.5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45,611.85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4,106,220.2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443,458.3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9,726,059.5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823,619.04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 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现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存放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8.3查阅方式 网址:www.cpicfunds.com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