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9-08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第一创业”)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
议,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第一创业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我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
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1、投资者可通过第一创业网上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相关
销售业务: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
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
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混合;基金代码:前端
257020,后端 257021);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混合;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20,B 类 253021);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
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
上证商品 ETF 联接;基金代码 257060);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 类 253050,B
类 253051);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金代码:
25707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
增强;基金代码:A 类 253070,C 类 001525);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 100 指数;基金代码:
000059);
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
000060);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基金代码:
000417)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代码:0010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基金代码:
001157)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代码:001228)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代码:001221)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代码:A 类 001359,C 类 001654)
2、投资者可通过第一创业网上基金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
务: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
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
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60,B 类 253061);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基金代码:162511)。
二、转换业务提示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
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
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只能与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
(LOF)相互转换。
3、 转换规则以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三、费率优惠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第一创业网上基金交易系统以及柜台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前端收
费模式下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第一创业网上基金交易系统和柜台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
模式)申购或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 4 折
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 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适用固定费用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
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888;
网站:www.fcsc.cn。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第一创业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第一创业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
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一创业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第
一创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第一创业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