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4-3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 2014 年 4 月 30 日起参加国泰君安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国泰君安指定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
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25302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基金代码:253070)。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60)(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之日起参加);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医药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 100;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000060);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基金代码:000417)(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之日起参加);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 4 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 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国泰君安所有;凡涉及本基金在国泰君安办理相关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国泰君安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国泰君安场外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