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4-0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广大投资者投资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参与工商银行推出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 2014 年 4 月 2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止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的方式,申购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公司旗下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25302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基金代码 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60)(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之日起参加);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 类 253050,B类 253051);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2511);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基金代码:000417);
四、优惠活动方案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公司旗下相关开放式基金,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 8 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 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上述原申购费率以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申购费率,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vip-funds.com,www.gtja-allianz.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六、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基金场外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率。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有关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