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关于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2-16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A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2年2月16日起,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和安信证券在其所有网点开通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60、B类:253061)的销售及相关业务。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1月6日发布的《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自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2月1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详情。 销售期间,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