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7-3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 (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主要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公司对旗下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中的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及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请参考本公告附件。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到上述修订内容的将相应更新。 3、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将随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发布。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picfunds.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