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增利债券: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10-25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08]1393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9年3月11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李关峥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文批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4年9月1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23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定期开放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和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通盈混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注:自2014年9月15日起,邵杰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庹启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 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及常务董事 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4)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万国证券公司基金管理部职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注:自2014年9月15日起,邵杰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庹启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7)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 (8)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1992年担任工商银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 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 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 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 2012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 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注:自2014年9月15日起,邵杰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庹启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万国证券公司基金管理部职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注:自2014年9月15日起,邵杰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庹启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3)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 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广瑜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曾任晨星资讯有限公司分析师,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际管理培训生,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2013年6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6月起担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冯俊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交易主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助理、宏观和债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及基金经理。2008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债券组合管理部总监,2009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起至2013年7月兼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兼任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起兼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苏玉平女士 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持有人的权益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 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2、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代销机构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6、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010)68858101 联系人:文彦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或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9、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lhzq.com 12、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6、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19、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0、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22、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net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95532 网址:www.cjis.cn 2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6、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6612 联系人:杨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9、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0、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31、代销机构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3、代销机构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6、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7、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8. 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9.代销机构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40.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1、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2、代销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3、代销机构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4、代销机构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5、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6、代销机构 名称: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47、代销机构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8、代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9、代销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50、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1、代销机构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52、代销机构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3、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6235 联系人:张谞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5、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56. 代销机构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57、代销机构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8、代销机构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9、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0、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1、代销机构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2、代销机构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63、代销机构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4、代销机构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前端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A 100万以下 0.32% 100万(含)至300万 0.20% 300万(含)至500万 0.12%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②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A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增利债券A 90天以下 0.30% 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30天以下 0.75% 30天(含)及以上 0.00%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4)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二)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47,241.11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241.11份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619.05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两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 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赎回1 赎回2 赎回份额(份,a)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净值(元,b) 1.10 1.30 持有时间 <90天 ≥90天 适用赎回费率(c) 0.3% 0 赎回总额(元,d=a×b) 11,000 13,000 赎回费(元,e=c×d) 33 0 赎回金额(元,f=d-e) 10,967 13,000 (2)当投资者赎回B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0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3)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赎回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 T日基金总份额余额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 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 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基金代码:257070)、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60 B类253061)、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253070)、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 基金代码:000058)、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 基金代码:000060)、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 基金代码:000059)、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000417)和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通盈混合 基金代码:000664)。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 适用销售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① 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②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股债动态 国联安医药100指数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持有90天以下 0.30% 持有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持有30天以下 0.75% 持有30天(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30天以下 0.90% 持有30天以上(含)至1年 0.10% 持有1年(含)至2年 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持有1年以下 1.50% 持有1年(含)至2年 1.00% 持有2年(含)以上 0.00% 国联安保本混合 持有1.5年以下 2.00% 持有1.5年(含)至3年 1.00% 持有3年(含)以上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A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0.9%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5%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其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B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0.9%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且在下一个开放期未赎回,而是在下一个开放期其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③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新精选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200万 1.00% 20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国联安股债动态 100万元以下 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7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3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保本混合 100万以下 1.00% 100万(含)至300万 0.80% 300万(含)至500万 0.4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医药100指数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2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通盈混合 100万元以下 0.70% 100万(含)至200万 0.50% 2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A 100万元以下 0.60% 100万(含)至300万 0.40% 300万(含)至500万 0.2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B 全部 0.00%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②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③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④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9个月的国联安精选基金(前端收费)40,000份转换为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A类。假设转换申请当日精选的单位净值为0.800,增利的单位净值为1.050。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400,00*0.8=32,000(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32,000*0.5%=160(元) 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则补差费率=max[(0.8%-1.5%),0]=0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32000-160)*0/(1+0)=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3,2000-160-0=31,84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31,840/1.050=30,323.81(份) 4、 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目前,每次对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目前,原持有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成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原持有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成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重要提示: ①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A、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B、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和国联安通盈混合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各自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1、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设定并不断优化普通债券、可转债以及权益类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力求在较低风险下获得较高组合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的变动方向,并以此为基础设定并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判断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进行组合期限的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策略 根据对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在组合中配置具有信用利差优势的券种。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首先将根据对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比较分析,选择股性强、债性弱或特征相反的可转债列入当期转债核心库,然后对具体个券的股性、债性做进一步分析比较,优选最合适的券种进入组合,以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深入研究,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4、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的股票研究体系,评估新股、分离式可转债所含权证的投资价值、预测其上市后的合理定价,同时结合市场资金利率水平和可能的中签率,预测新股及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购预期收益率,进而决定是否参与申购。申购获得的新股以及分离债上市分离后产生的权证,则根据对二者未来投资价值的判断,在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90个交易日内决定合适的时机卖出。 (二)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 审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 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债/个股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金融工程小组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3)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7)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券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交易部 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8)投资组合评价。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等。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和标准普尔联合研制推出,覆盖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的剩余期限一年以上、面值余额一亿元以上、信用评级投资级以上的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可转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和本基金投资范围也较为匹配,因此,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本基金的一个较好的业绩基准选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169,394,945.48 94.63 其中:债券 1,169,394,945.48 94.6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891,333.84 3.15 7 其他资产 27,461,463.67 2.22 8 合计 1,235,747,742.9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033,371,674.97 157.8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506,000.00 12.30 6 中期票据 20,288,000.00 3.10 7 可转债 35,229,270.51 5.38 8 其他 - - 9 合计 1,169,394,945.48 178.6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80130 11通泰债 500,000 51,665,000.00 7.89 2 124249 13大城投 500,000 50,920,000.00 7.78 3 1380016 13渭南债 500,000 50,255,000.00 7.68 4 124292 13溧城建 499,990 49,994,000.10 7.64 5 124054 12株云龙 500,000 49,940,000.00 7.63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1,222.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69,897.5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683,208.08 5 应收申购款 67,135.0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461,463.6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3 重工转债 10,923,336.40 1.67 2 128002 东华转债 8,620,116.75 1.32 3 128001 泰尔转债 5,519,631.97 0.84 4 110015 石化转债 863,760.00 0.13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增利A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09-3-11至2009-12-31 6.51% 0.42% 6.09% 0.17% 0.05% 0.12% 2010-1-1至2010-12-31 12.84% 2.00% 10.84% 0.24% 0.07% 0.17% 2011-1-1至2011-12-31 -2.33% 3.79% -6.12% 0.29% 0.06% 0.23% 2012-1-1至2012-12-31 9.81% 4.03% 5.78% 0.14% 0.04% 0.10% 2013-1-1至2013-12-31 -0.62% 1.78% -2.40% 0.14% 0.05% 0.09% 2014-1-1至2014-6-30 7.15% 3.87% 3.28% 0.19% 0.05% 0.14% 2009-3-11至2014-6-30 37.26% 16.92% 20.34% 0.20% 0.05% 0.15% 增利B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09-3-11至2009-12-31 6.11% 0.42% 5.69% 0.17% 0.05% 0.12% 2010-1-1至2010-12-31 12.34% 2.00% 10.34% 0.24% 0.07% 0.17% 2011-1-1至2011-12-31 -2.79% 3.79% -6.58% 0.28% 0.06% 0.22% 2012-1-1至2012-12-31 9.52% 4.03% 5.49% 0.14% 0.04% 0.10% 2013-1-1至2013-12-31 -0.86% 1.78% -2.64% 0.14% 0.05% 0.09% 2014-1-1至2014-6-30 6.87% 3.87% 3.00% 0.19% 0.05% 0.14% 2009-3-11至2014-6-30 34.45% 16.92% 17.53% 0.20% 0.05% 0.15%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收,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康得新(002450)和大族激光(002008)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康得新(002450)和大族激光(002008)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各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4年10月23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康得新(002450)和大族激光(002008)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