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增利债券:关于更改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2015-09-16
国联安增利债券A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改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将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目前的“中信标普全 债指数”变更为“中债综合指数”,并对《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第二部分“衡 量基金操作水平的比较基准”进行了修改,并将随之对《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新。《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的投资部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更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亦不涉及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变更,对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后具体变化内容请详见《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 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 费)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