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11
招商安泰债债券B
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安泰债券 基金代码 217003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安泰债券B 下属基金代码 217203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4月28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2月18日 基金经理 刘万锋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1日 本系列基金存续期内,若任一基金的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 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人民币,则基金管理人将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其他 若本系列基金全部基金均已宣布终止,则本系列基金终止。若本系 列基金下仅剩余一只基金,而基金管理人在一年内未能增加一只以 上基金,达到系列结构下至少两只基金的要求,则本系列基金终止, 剩余的基金作为单独基金存续。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追求较高水平和稳定的当期收益,保证本金的长期安全。 投资范围 招商安泰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与可转换债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 主要投资策略 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率,同时保证组合的流 动性满足正常的现金流需要。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95%+同业存款利率*5% 相对而言,在本系列基金中,本基金短期本金安全性高,当期收益最好, 长期资本增值低,总体投资风险低。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 风险收益特征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 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 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 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赎回费 N< 7天 1.5% - 7天≤ N 0% - 注: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8% 销售服务费 0.30% 1、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 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和律师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 其他费用 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6、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 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 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7、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管理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系列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本契约而产生的或与本契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如能通过 协商或调解解决的应尽量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各方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 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