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3-20
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一号)
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0月8日《关于核准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09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5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2月5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2月16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2007 年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 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 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 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 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 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勇,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年北京师范大学任教 1996年国际商报跨国经营导刊副主编 2003年中国金融家主编助理 2005年钱经杂志主编 2008年加入招商基金,现任市场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 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 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产品研发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王平,男,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FRM。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风险管理部助理数量分析师、风险管理部数量分析师、高级风控经理、副总监,主要负责公司投资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研究等工作,现任全球量化投资部副总监兼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今)、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今)、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2月5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负责人袁野、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基金经理陈玉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82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日常业务的办理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的各个直销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销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207至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5.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高阳
6.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7.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8.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9.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0.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1.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12.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13.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黄恒
14.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15.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16.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17.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18.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19.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0.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21.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22.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23.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24.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25.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
26. 代销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27.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28.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29. 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30.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31.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32.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33.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4. 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5.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36.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37. 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38.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39.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40.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41.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王鑫
42.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43.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 谢兰
44.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45.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46.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47.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48.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49.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50. 代销机构: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51.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52.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53.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25471000
传真:(0755)8266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基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七、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央视财经5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5%-95%,投资于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央视财经5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基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基金管理人运用以下策略构造替代股组合:
(1)基本面替代:按照与被替代股票所属行业,基本面及规模相似的原则,选取一揽子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作为替代股备选库
(2)相关性检验:计算备选库中各股票与被替代股票日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并选取与被替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组合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替代股票的权重,并构建替代股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跟踪误差与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配置。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投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 决定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相关研究分析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2)基金经理依据指数编制单位公布的指数成份股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3)基金经理及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4)基金经理根据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变化情况、基金申购赎回情况、指数成份股派息情况等,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央视财经50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若本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9月1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 主要人员情况”。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销售机构”。
4、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三)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原则”。
5、 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更新了“九、基金的业绩”。
7、 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