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2023-12-06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
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6日 基金名称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2170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用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A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17023 007951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0760 1.0057 下属分级基 元) 金的相关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2,824,491.13 3,619,551.19 标 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1,977,143.80 2,533,685.84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9 0.05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2金、额与分=基红准相日关基的金其可他供信分息配利润*70%。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8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3-12-08;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3年12月12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1).1选收择益现发金放分办红法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1日自基金托管 账户划2)出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12月11 日12直日接起计投入资其者基可金以账查户询,、并赎自回。2023年12月11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3年12月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 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 利再投3.2资提所示得份额一并划转。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本次2分)红本权次益分,红权确益认登的记方日式申按请照赎投回资、转者换在转权出益的登基记金日份之额前享最有后本一次次分选红择权的益分。 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 间结束前(即2023年12月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 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 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分红方3.3式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 费)。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 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