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深证TMT5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2月)
2019-02-01
招商深证TMT50ETF联接
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1 年 4 月 27 日《关于核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605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投资者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 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TMT 行业投资的特定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深证 TMT50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深证 TMT50ETF 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方法, 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深证 TMT5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深证 TMT50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赎单位和申赎清单的要求, 实物申赎深证 TMT50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 本基金与深证 TMT50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深证 TMT50ETF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 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2)申购赎回的影响。深证 TMT50ETF 采取实物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金申购赎回采取现金方式,大额申购赎回可能会对基 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 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 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和业绩 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 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RMB1,310,000,000 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5%。 2002 年 12 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 的 40%,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10%。 2005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10%、10%及 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 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 权的 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同时, 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21.6%股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2017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 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 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 年 4 月 9 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 年 9 月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年 11 月 17 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2016 年 10 月 7 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股份代号: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 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1.2 主要人员情况 1.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 年 12 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副行长,2007 年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 年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年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被中国 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 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梅隆全 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 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 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 年 9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 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 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 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和 Ernst & Young,1995 年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 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汇丰前海证券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 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 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1.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 年 7 月 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田营业部主任、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历 任招商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营业部经理;2006 年 1 月 至 2009 年 4 月,担任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招商证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兼任招商证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亦于 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招商证券职工代表 监事。2016 年 1 月起至今,赵斌先生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同时,赵斌先生于 2008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于 2015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2001 年 9 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 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 2 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 1 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产品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 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 品运营官兼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1.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 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 至 2008 年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 年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TMT 行业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 本投资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 理;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 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 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 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 年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 年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及处长;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1.2.4 基金经理 刘重杰先生,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成都商报社、西南财经大学金融数据中心、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0 年 7 月加入华西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高级研究员、部门负责人;2014 年 3 月加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衍生品业务岗、平仓处 置岗、策略研究岗、投资者教育及培训岗;2017 年 9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 (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 年 5 月 5 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 (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 年 5 月 5 日至今)。 苏燕青女士,硕士。2012 年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曾任 ETF 专员,协助指数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 现任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至今)、招商深 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至今)、招商 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至今)、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至今)、招商沪深 30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至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 至今)、招商沪深 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至今)、招商富时中国 A- H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王平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罗毅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1 日。 1.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 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交易业务总监兼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1.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基金托管人 2.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2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 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 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 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2.3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7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42 只,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 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1 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3.1.2 代销机构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3.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4 基金名称 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 基金类型 指数型开放式 §6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深证 TMT50ETF,密切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 的股票)、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深证 TMT50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深证 TMT50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 是: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一级 市场新发股票(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目标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指定的目标 ETF,目前目标 ETF 仅指深证 TMT50ETF。 (1)基金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 ETF,使本基 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2)目标 ETF 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作为深证 TMT50ETF 的联接基金,投资于深证 TMT50ETF 的方式既包括在一级市场以股票篮子组合对目标 ETF 进行申购 与赎回,也包括在二级市场以现金直接买卖该 ETF 份额。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 ETF 二级 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也可以从二级市场买入 ETF 份额。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 成本、效率等因素,决定目标 ETF 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 ETF 份额投资将不以套利为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基金的充 分投资、降低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基金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当本基金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目标 ETF 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投资为主,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针对我国证券市 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 资产流动性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5、跟踪误差控制策略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的监控与管理,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 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 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9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提出资产配置比例的指导意见;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依据目标 ETF 基金以及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4)基金经理及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5)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状况,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 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深证 TMT50 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深证 TMT50 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深证 TMT50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 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深证 TMT50 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或 目标 ETF 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 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体公告。若变更标的指 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深证 TMT50ETF 的联接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在证 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并且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指数基金,跟踪深证 TMT50 指数,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 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来源于《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兴通讯(证券代码 000063)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 2018 年 6 月 13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相关机构处以罚款。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2.3 其他资产构成 ■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 A 类份额成立日为 2011 年 6 月 27 日。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从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新增 C 类份额,C 类份额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存续。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 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E×0.5%÷当年天数,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 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E×0.1%÷当年天数,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 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 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4.5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申购费率如下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资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的 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 25%归基金资产所有。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 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 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和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经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后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刊登的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释义”。 3、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4、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5、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6、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8、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9、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更新了“估值错误的处理”。 10、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1、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