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关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变更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基金代码 217018。 我公司近日收到中信标普指数服务公司通知,“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将在近期停止发 布。为了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本基金的投资 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 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4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率*4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率*40%。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编制原则具有严肃性,能够较好的反 映可转债市场变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涵盖 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 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以天相可转债指数和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 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三)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本基金将采用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我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更新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