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12-27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B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 基金代码 217004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 下属基金代码 217004 A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1月14日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12月22日 基金经理 许强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9月16日 本基金存续期内,若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 其他 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则 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 投资范围 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 主要投资策略 对短期金融工具的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 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 期储蓄存款利率 本基金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收益稳定。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 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 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 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1、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费率均为零。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 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组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 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3%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5% 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和律师费; 其他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基本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2)流动性风险;(3)利率风险;(4)再投资风险;(5)政策风 险;(6)业绩风险;(7)管理风险;(8)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 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9)本基金存续期间内,若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 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则基金管理 人将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能通过协商 或调解解决的应尽量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各方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 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