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心收益:关于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11-28
招商安心债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对公司旗下的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部分修改。现 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 A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17011)收费模式 原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后的收费模式 不变。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8383)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 万元 0.3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2)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65 日 1.50% N≥365 日 0.00%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 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 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二、新增 A 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楼 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11 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暂无。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 涉及增加 A 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由于本基金成立较早,根据现 行有效的估值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实际情况,对估值方法相关表述进行了更新。本次修订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变化,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请见附件。 四、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 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7-9555)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无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 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的费用 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申购 费用,但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等,此项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目前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若未来本基金收取申购费,则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 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 者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 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 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法定代表人:马蔚华 ……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 亿元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联系电话:(0755)83196412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 元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 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义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义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20 年以上;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 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删 除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 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 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 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删除 五、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 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 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按估值日收盘价或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收盘价或估值 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 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3)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 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5、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采用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 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份额净 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任一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六、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实施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实施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 6、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各类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 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 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