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先锋混合: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8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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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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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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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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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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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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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5%×上证180指数+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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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八条(三)投资范围及对象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为35-80%, 投资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为20-65%,同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于或等于5%。本基金于2004年6月1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目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二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从2003年4月28日起管理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 从2004年1月14日起管理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5年11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从2006年7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7年3月3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8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8年10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9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09年12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0年3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从2010年6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0年6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0年12月8日开始管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从2011年2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从2011年3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1年6月27日开始管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2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3月2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6月28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8月2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2年12月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3年2月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3年4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2013年5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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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股票市场回顾
今年以来股市呈现大幅波动和明显的结构分化。上证指数在上半年下跌12.78%,市场整体走弱。
年初市场延续了去年12月以来的上涨,1月份的新增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的数据也配合,市场对经济复苏预期强烈,在城镇化预期和军工、环保等主题的带动下,市场持续走强。
但是经济运行还是有明显的约束,春节后随着CPI抬头,清理影子银行的预期越发强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也持续出台,市场对流动性的预期又有所回落 同时反腐对白酒行业造成严重打击,大盘在春节后回落,并一路走低至季度末。
2季度A股行情出现较大波动,端午节以前市场缓慢上行,市场对于流动性、城镇化等还有所预期。端午节以后流动性大幅收紧,利率迅速上升,使得市场出现急速下跌。分析原因,这种现象是持续增长的投资需求和企业日益下降的盈利能力之间的矛盾的产物,意味着接下来投资的增长将无以为继,对经济的预期变得更加悲观。流动性对市场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市场随之下跌,并跌破前期低点。
结构上,市场呈现极度的分化,上半年上证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涨幅同为-12.78%,但中小板指上涨5.19%,创业板综合指数上涨30.60%。电子、传媒、医药、环保等行业表现抢眼。分析这种现象,是在流动性紧张、市场预期较弱的时候,资金筹码集中的结果,部分成长股一方面超募了大量资金,经营受流动性收紧影响不大,同时可以扩充产能,所以一些符合技术发展和转型方向的公司表现比较突出。
(2)债券市场回顾
上半年债券市场大幅波动,1-3月经济表现稳定,市场都在观望等待新一届政府上台后如何定调经济发展思路,债券市场窄幅波动。3月底银监会发布8号文限制理财投资非标债权,市场预期广义流动性供给可能持续收缩,新政府上台后也强调改革而不是刺激短期增长,再叠加随后工业品生产和价格数据不断走弱,收益率开始快速下行。进入5月份之后,收益率曲线已经相当扁平,回购利率限制了长端收益率的下行。资金面从5月20号开始持续收紧,最终的紧张程度大幅超越市场预期,各期限回购利率加权平均值都创下历史新高,这也带来了债券收益率的大幅上升。部分短期品种收益率创下历史新高,中长期品种和信用品种也未能幸免,在一段时间的盘整后,最终也出现了大幅调整,个别交易日的上升幅度超过20BP。但在央行安抚市场后,收益率的下行也同样迅速和猛烈,不少品种的收益率回到了6月初的水平。从半年跨度来看,大部分品种、期限收益率小幅下降。
(3)基金操作回顾
年初我们延续了去年底的较高仓位和相对均衡的配置,在市场上涨过程中逐步减仓,在接下来的市场下跌中守住了大部分收益。3月份开始逐渐加仓一些调整充分的低估值板块,把握了4月中到5月份市场的小级别反弹。5月中旬开始小规模减仓。从仓位判断的方向来看,还是做出了正确的判断,但是对行情级别把握有些偏差。
结构上,维持了之前相对均衡的风格。在市场回调过程中,我们更多是通过调整结构来应对市场变化,大幅降低了周期性行业的配置,增持了一些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消费属性的公司。但和今年表现较好的同类基金的配置相比,我们的组合过于均衡,对优势行业和个股的强调不够,业绩表现相对一般。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57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27% ,基金净值表现优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2.88%。主要原因为:仓位选择,在指数下跌过程中规避了下跌最大的周期性行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股票市场展望
后市判断整体比较谨慎。经济运行将持续面临流动性的制约,经济下行风险比较大,特别是和投资相关的行业以及杠杆率较高的公司都将面临比较大的投资风险。结构性行情仍将持续,但是成长股的估值也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阶段。
本基金在接下来的时间会考虑继续降低仓位,从弱周期、低杠杆的行业中选择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中长期发展前景标的进行配置。下面的思路更多会从防御的角度出发。但是考虑到市场总体和结构性的估值水平,认为存在可以在下跌市场中获得收益的股票,所以仍将保持一定仓位。
(2)债券市场展望
展望2013年下半年的债券市场。下半年融资增长逐渐受到约束,再叠加银行间利率水平的上升,实体融资利率水平比上半年上升是大概率事件,这决定了房地产销售、投资增速的下降,支撑经济增长最为坚实的动力逐渐弱化。政府即使考虑稳增长,更可能采取兼顾调结构的局部刺激政策,货币总量层面难有配套也意味着经济难有回升。流动性方面,美联储退出QE的过程可能比市场想象中波折,资金持续流出的可能不大,央行态度也有一定缓和,预计资金利率可能稳步下行。经济增长是决定债券市场中期运行的核心因素,对下半年债券市场大方向可以看好,但资金利率限定了收益率的下降空间,银行调整资产方的行为对债券市场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央行能否主动放松决定了资金利率中枢的定位,决定了银行资产方调整的剧烈程度,也决定了债券市场行情的空间和兑现时点。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和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 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投资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 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 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 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 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无需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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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5737元,基金份额总额6,961,982,682.7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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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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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小松______ ______赵生章______ ____李 扬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4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1,604,690,251.52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04)第025号验资报告。《招商先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因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9月28日公告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最新公告的《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良好盈利成长性,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较高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80%,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20%-6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最低不低于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65%×上证180指数+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代扣代缴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全资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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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对该类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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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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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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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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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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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的“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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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 “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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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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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贵州茅台(股票代码600519)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收到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价处[2013]1号)。该决定书认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对全国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限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二亿四千七百万元人民币上交国库。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在白酒行业中的品牌实力 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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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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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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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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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4月17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聘任张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4月26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聘任吕一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4、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作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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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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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