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开通通联支付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1-07-18
招商现金增值货币A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自2011年7月18日起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联公司")合作开通通联支付的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拥有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账户种类的个人投资者(目前支持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及光大银行的借记卡)。日后支持银行账户种类变更以通联公司网站(http://www.allinpay.com)为准,敬请留意。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网上交易相关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相关规定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申购、定期投资、赎回、转换、撤单、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 四、费率标准 通过通联支付申购、定投前端收费模式的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申购、定投费率在该基金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通过通联支付认购新基金,不享受费率优惠,认购费率按照招募说明书中原费率执行。 通过通联支付进行基金转换时,享受申购补差费率4折优惠。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五、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